本报讯 近日,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促使一服务合同纠纷案达成执前和解协议。原告孙某某居住的小区由被告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被告以原告偷电为由,将原告的电表拆除,并作出罚款1.37万元的决定。该案最终判决被告返还原告1.37万元及利息损失。判决生效后,法院督促双方进行执前和解。在执行法官耐心调解下,被执行人将全部执行款支付给申请执行人。
(李 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