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 积极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让行政机关负责人做到“出庭又出声”;尊重并执行法院的生效裁判,努力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建立行政机关败诉案件通报制度,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升履职能力……种种扎实举措,让尚处于萌芽阶段的行政争议尤其是群体性争议在诉前得到化解,解决了群众摆在眼前、压在心里的实质性难题,也让“和顺中原”府院联动机制越发名副其实,为其他法院提供了有益借鉴。
与中原区法院一样,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牢固树立正确行政审判理念,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审理各类行政案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为推进新征程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真学真信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强化在党的领导下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意识,积极主动推进府院联动,不断增强行政、司法机关协调化解行政争议的工作合力;要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行政案件,服务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要不断提高行政案件办理质效,努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从终端裁决向源头防控延伸;要深化行政审判体制机制改革,结合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细化完善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工作机制和具体规则;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突出专业能力建设,强化正风肃纪反腐,健全依法履职保障机制,锻造过硬行政审判队伍。
行政争议解决得公正与否,直接关系到公平正义的实现和社会的长期稳定。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第六次全国行政审判工作会议上强调,要不断提高行政案件办理质效,努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全国各级法院要深入解析“和顺中原”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的创新实践,以诉源治理为指导、以定分止争为导向、以案结事了为目标,积极整合行政、司法资源,通过府院联动凝聚强大合力,为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依法、规范、高效运行,积极服务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探索新经验实现新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