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法官,谢谢你!” 赶在年前,我们通过促成当事人自行和解的方式,保障了10多位工人的权益,接到工人们代理人的致谢电话,回忆起此案 “破解”之路,一时间思绪万千。
案件在执行阶段时,被执行企业曾签下年前支付薪酬和补偿金的和解协议,没想到没过多久企业就进入了破产程序。对此,工人们代理人李律师十分激动:“那么多工人的工资,难道就因为企业破产全部消散?”
我与破产管理人一方面稳定职工债权人的情绪,另一方面找企业主寻求突破口。但企业早就在执行阶段易主,签下执行和解协议的是前企业主的丈夫,即企业实控人,而此人早就“隐身”不见。
刚找到前企业主时,她并不配合。我们也不气馁,多次释法说理,告知其借破产逃避债务的法律后果以及配合清算的义务和随之而来的责任。一番“敲山震虎”,前企业主终于松了口。实控人现身后,显然对我们告知其妻子的话已知晓,主动交出了财务账册、公章等不说,还提出了和解的要求。
有和解的希望,就有解决问题的希望。管理人梳理好债权人情况以及公司资产状况,初步达成清偿比例。我们要求企业主在执行和解协议的基础上,全额支付工人工资,不能减少。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协商谈判,双方就补偿金部分达成一致意见,并当日完成支付。这场持续几个月的纷争终于落下帷幕。
进入破产团队两年有余,办理各类破产案件70余件,其间所遭遇的艰难险阻不在少数,但作为一名破产法官,我坚信,即便是身处困境,也总能找到一条路,通向光明与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