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等国际组织联合发布《蓝碳:健康海洋固碳作用的评估报告》。
2012年国务院印发《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首次明确提及“蓝色碳汇”。
2014年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发布《2006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增补:2013湿地》,提出三大“蓝碳”生态系统的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方法。
2022年我国发布首个综合性海洋碳汇核算标准——《海洋碳汇核算方法》。2024年联合国粮农组织联合国际海洋探索理事会发布《全球渔业碳汇评估指南》。
2025年6月全国首单贝类养殖惰性有机碳汇交易在浙江落地。
郭婵媛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