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启动,与2020年的《方案》相比,本次《意见》聚焦“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在三大方向实现突破:“以制度型开放”为引领,强调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层面与国际接轨;整合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的改革任务,形成“制度创新—产业升级—开放协同”的闭环;从“单点试验”转向“系统输出”,为全国提供可复制模板。
深圳市场化程度高、法治环境优、开放型经济活跃且创新生态成熟,这些独特优势为制度创新筑牢根基。针对“四链融合”体制机制障碍,深圳将建立“需求导向”科研立项、完善成果转化机制,发展风险投资体系、推动创业板改革,实施灵活用人机制,推动立法保障新型研发机构、技术转移机构的市场化运营。
其市场化驱动的创新模式、“热带雨林式”生态构建、开放协同网络建设及精准政策支持的实践经验,为全国提供范本。未来,通过分类推广、动态调整、政策协同和能力建设等机制,推动深圳经验从“特区实践”转化为“全国方案”。
深圳的新一轮改革试点不仅是自身发展的机遇,更是为全国提供“制度试验田”的使命。其核心在于通过“可复制经验”推动全国层面的制度型开放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