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试点适度放宽科技企业并购贷款政策
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济南市、武汉市、长沙市、广州市、成都市、西安市、宁波市、厦门市、青岛市、深圳市和苏州市等18个城市
试点银行:
经营状况良好、公司治理完善、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并购贷款专业服务水平和风险管控能力较强,包括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
试点科技企业:
科研积累和创新能力强、技术改造需求大、科技成果转化及市场化前景广阔、信用记录良好
资料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谢楠/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