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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中国经营报

获客成本攀升何解? 消金机构“转卖”流量、拆分息费

日期: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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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郑瑜北京报道

    当前,从外卖、打车到健康管理应用,几乎每一个手机应用APP都已经上线了贷款超市。但随着贷款人群充分开发,流量价格正在日趋高企。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今年上半年,第一梯队的消费金融公司虽然营收稳步上涨,但是净利润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滑。

    多位从业者告诉记者,虽然当前消费金融融资渠道多元化发展向好,资金成本压力有所缓解,但运营成本尤其是营销获客成本的上升,导致整体盈利压力变大。

    在此背景下,不仅助贷(撮合金融机构和借款人)公司开始向外再次引流借款人,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也开始下场将无法服务的借款人再次“卖出去”。

    “最近贷款年化利率24%—36%的资产(借款人的贷款在机构端被视为资产)又开始受到欢迎,有一些资方联系我们,希望可以引流接收这个利率区间的人群。我们会把这部分资产再卖出分润。”有消费金融公司内部人士告诉记者。

    机构经营承压流量“转卖”回血

    一位消费金融风控资深从业者向记者坦言,一个全新的用户均摊下来,获客成本在1000—3000元,而且一年可能就只能从该用户身上赚取到100元。

    在群起争抢流量入口的大背景下,获客成本已经成为各家最头疼的问题之一。

    华北地区一家消费金融公司的高管曾告诉记者,对于公司而言,拓新是一方面,但是增加客户黏性留住客户更重要。

    在他看来,过去只需要支付较低的成本就可以快速获取大量用户流量的时代已经不再,作为成立在流量红利日趋消亡时期的消费金融公司,用户增长需要支付高昂的成本。“有效利用流量成为摆在机构面前的重要课题”。

    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消费金融公司发展报告(2024)》(以下简称《报告》),在服务客群上,2023年,存量服务客户数超千万人次的消费金融公司达8家,较2022年新增2家;当前服务客户数未超过百万人次的消费金融公司为6家,较2022年减少1家。

    一位消费金融风控资深从业者向记者坦言,一个全新的用户均摊下来,获客成本在1000—3000元,而且一年可能就只能从该用户身上赚取到100元。

    在尝试了上线自营商城、收取各种权益会员服务费之后,消费金融公司最终还是将目光放回了贷款本身。

    前述高管也对记者坦言,驱动用户每年都借款,提高重复借款率或许能弥补流量成本攀升,但可能并不适合鼓励。

    记者在某家头部互联网金融平台2024年第二季度报告中看到,其国内客户复借率维持高位,在80%以上的水平。

    昂贵的流量在银行层面也有反馈。有城商行董秘向记者表示,现在推广引流的成本是短期内挣不回来的,但吸引新用户从长期发展看是必须做的动作。

    上述从业者的反馈在统计数据中亦有体现。一个值得注意的数据是,2024年上半年,消费金融行业利润前三名的持牌机构占全行业(披露数据)净利润的六成以上,而且全部都是在2015年互联网金融发展早期入局的机构。

    根据上述《报告》,截至2023年年末,资产规模最大的消费金融公司总资产已超过2000亿元,约占行业整体资产规模的20%。资产规模最高的5家机构总资产均已超过700亿元,合计规模近6500亿元,超过行业总资产规模的50%,马太效应进一步显现。

    记者采访了解到,除了提高并维持复借率,消费金融机构为了分摊获客成本、降低运营费用,将从外部平台吸引来又无法匹配自身定价与风控模型的用户,再次转给其他平台,成为当下另一种“流行”做法。

    “我们在外部流量平台获客以后,利率太高的客群采用的是API(应用程序编程接口)全流程导流出去,按照实收分润的模式结算,从实际收取借款人的费用里收取20%,较为可观。”有消费金融公司渠道人士透露。

    一位长期研究互联网金融的法律人士直言,“尾量”处理,这种操作在行业内一直存在,机构把自己没法做的客群再推送给其他资方,每个机构的风险偏好不同。

    不过,这种“回血”方式可能面临一些合规挑战。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新宇表示,金融机构导流按20%的比例抽佣,实际违反了实践中监管机构希望金融归金融、科技归科技,导流费应该与金融借款金额脱钩的整体监管逻辑,在执法检查时可能受到挑战。

    “关于银行保险金融机构能不能从事助贷业务,此前一直都没定论,所以各家基本默认都那么做。”刘新宇表示。在他看来,近期不论是小贷新规的征求意见稿,还是网传的《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的通知》的征求意见稿,似乎有收紧金融机构开展助贷业务的趋势。

    利息、担保费、服务费拆分

    “资方可以接受‘双融担’模式,‘盖帽’(封顶)不能超过36%,比如体现在银行资产负债表内的借款是24%,剩下的12%与24%分开扣。”持牌消费金融渠道人士表示。这种“双融担”模式是通过向借款人收取担保服务费与融资咨询服务费“双费”来完成借款的。

    根据前述渠道人士反馈,金融科技公司或者消费金融机构输出的不仅是风控、信贷服务、人工智能客服等科技,还可以是到手却无法转化的流量。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转卖”的模式下,借款人获取一笔贷款的链条,相比过去直接获得借款无疑变得更长,最终资方要赚取到一定的利润,就必须提高利率。

    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大幅下调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4倍为标准确定借贷利率上限。

    业内普遍认为,持牌金融机构的利率不应该比民间借贷更高。随后,2021年,多地监管部门向当地消费金融公司进行窗口指导,要求将产品利率降至24%以内。

    “资方可以接受‘双融担’模式,‘盖帽’(封顶)不能超过36%,比如体现在银行资产负债表内的借款是24%,剩下的12%与24%分开扣。”持牌消费金融渠道人士表示。

    据记者了解,这种“双融担”模式是通过向借款人收取担保服务费与融资咨询服务费“双费”来完成借款的。

    刘新宇告诉记者,过高的费率,在双融担模式下,客户综合资金成本费率实际突破了监管IRR(内部收益率法)24的口径(应包括融担费),严格来说是不合规的,不排除后面被监管所质疑和挑战。

    2024年下半年公布的一则裁判文书中,借款人王某(化名)在同一天与消费金融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签订《个人消费信贷借款协议》《委托担保合同》,贷款年利率达到36%。最终法院判决按照同期LPR计算利息。

    记者注意到,在新浪黑猫投诉平台,当前一共有1.2万条投诉包含担保服务费与融资咨询服务费。

    上述法律人士认为:资方通过“融担”模式,逾期兜底多半还是会留给资产推荐方,通过“双融担”安排,利息之外的费用做了“担保费”“服务费”的划分收取,这些都是为了控制合规,所以合规层面不会有大问题。

    “这个做法长期存在,无非原先是贷款超市和助贷从事此类业务,现在金融机构也开始下场从事此类业务。”该人士表示。

    刘新宇坦言,由于上述问题目前都缺乏明确有效的现行法律法规规制,但存在不意味着就是合规、合理的。后续监管规则进一步明确后,这些企业的业务模式可能面临更多的调整。

    前述法律人士进一步补充表示,总成本(包括各种费用和利息)控制在36%以下,每个参与方从中分润。但必须指出的是,最重要的还是在“放大了借款人的负债”和“高风险客户扩大了获得借款的可能”,尾量客户一般借款成本更高,更高的成本会加剧逾期可能性,尾量业务在资产荒阶段会比较受欢迎,长期看,高风险客户获得了高利率贷款,经过一段时间的借款成本堆积和借新还旧循环,逾期坏账早晚会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