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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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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启动

日期: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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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2版:综合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为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做好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

根据通知,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通知,企业从事制造业业务相应发生的销售额合计占全部销售额比重50%(不含)以上,全部销售额及制造业产品销售额均不含增值税。制造业行业属性判定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制造业”门类(C类)。企业申请进入名单前36个月应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委托外部进行生产加工的,相关销售额不计入制造业产品销售额。受托企业在满足本通知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受托企业的加工费可计入从事制造业业务相应销售额。企业一次申报且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时限享受政策。

关于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享受时限,通知提出分为四种情况:一是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2026年全年有效的企业,享受政策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二是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2026年内到期,且未在2026年内取得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享受政策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三是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2026年内到期,并在2026年内取得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享受政策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四是2026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政策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曾 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