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组织开展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日期:09-01
本报讯 为规范新能源汽车产业竞争秩序,守牢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底线,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组织开展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为期一年。
检查对象包括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有关道路机动车辆检验检测机构。通过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可靠性、耐久性、新技术测试验证等四方面问题,提升全行业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水平,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推动汽车、摩托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重点整治问题包括四方面。一是生产一致性。具体包括:整车企业量产车技术指标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参数的一致性、相关国家标准的符合性等;整车企业对零部件供应商的管理情况,如采购标准、进货检验、零部件产品质量管理等情况;整车企业的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包括人员能力、生产/检验设备、采购的原材料和零部件总成及其供应商、生产工艺、工作环境、管理体系等情况。
二是可靠性。具体包括:整车产品、关键系统和零部件的可靠性测试验证情况;整车企业、零部件企业的生产制造工艺标准能否保证产品可靠性。
三是耐久性。具体包括:整车企业的新车设计使用寿命和研发周期情况;整车企业在车身材料选用、防腐工艺、结构防护等方面要求情况,整车产品缺陷、产品锈蚀、悬架断裂等问题情况。
四是新技术测试验证。具体包括:新产品创新设计对用户习惯、误操作风险、极端使用场景等风险评估是否充分,营销宣传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新材料、新结构是否存在产品缺陷、疲劳失效等风险隐患情况;产品组合驾驶辅助及自动驾驶功能测试验证是否充分,产品及云端平台数据安全、网络安全防护是否充分,人工智能安全防护是否充分,是否存在风险隐患,是否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用于案事件调查的日志留存是否完整。
四部门指出,通过组织企业自查自纠、加强审查评估、强化监督检查、加强行业自律、健全政策标准体系、加强宣传引导等,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全面提升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水平。
此外,四部门要求,要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方责任和形成长效机制,持续提升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水平,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晓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