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能力“三年倍增”行动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明确到2027年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建成2800万个充电设施,提供超3亿千瓦的公共充电容量,满足超过80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实现充电服务能力的翻倍增长。
我国新能源汽车已经进入规模化快速发展阶段,充电设施作为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关键支撑,其服务能力直接影响消费者的购买信心。《行动方案》强调,通过持续健全充电网络、提升充电效能、优化服务品质、创新产业生态,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电动汽车更大范围内购置使用。
《行动方案》提出要实施五大专项行动,包括公共充电设施提质升级行动、居住区充电条件优化行动、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推广行动、供电能力和供电服务改善行动、充电运营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行动方案》指出,到2027年年底,全国城市新增160万个直流充电枪,其中包括10万个大功率充电枪;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含停车区)新建改建4万个60千瓦以上“超快结合”充电枪;在尚未建设公共充电站的乡镇行政区至少新增1.4万个直流充电枪,其他地区根据需求进一步扩大建设规模,实现农村地区公共充电设施全面覆盖;打造1000个“统建统服”试点小区,实现私人充电桩接入量和安全管理水平大幅提升。
其中,在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推广行动,《行动方案》强调持续扩大车网互动试点范围。扎实推进首批车网互动试点建设,建立协同推进和跟踪评价机制,探索市场化车网互动响应模式。组织电网企业、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开展区域级、省级、城市级车网互动应用场景实测。到2027年年底,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范围有效扩大,新增双向充放电(V2G)设施超5000个,反向放电量超2000万千瓦时。
通知要求,要强化落地实施。各地牵头负责充电设施发展的部门要因地制宜编制本地区充电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找准薄弱环节,加大推动力度,确保“倍增行动”有效落地。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相关要求,鼓励充电运营企业、新能源车企和传统能源企业等各类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支持民营经济在充电领域发展。各地能源主管部门要加大配套电网建设改造支持力度,指导电网规划与充电网络规划有效衔接。电网企业要加强配套电网建设和供电服务水平,加大偏远农村地区保障型充电设施的建设力度。充电设施运营企业要不断提升充电设施建设规模和服务品质。行业协会和咨询机构要发挥政策支撑和沟通纽带作用,完善技术规范和建设指南,引导行业良性发展。
与此同时,应加强安全管理。各地牵头负责充电设施发展的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加强充电设施安全管理,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地。充电建设运营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开展充电站选址、设计、建设和消防设施布置,公共充电站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充电运营企业要加强设备采购管理,核验充电桩及配套设备产品合格证明、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等信息,确保符合质量规定。 (吴丽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