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宁宁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正确政绩观的系列重要论述是习近平党建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为民造福是最大的政绩”等观点,深刻回答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问题。这是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新时代考核标准。
政绩为谁而树。政绩为人民而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中国共产党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为民造福的政绩观根源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根源于无产阶级政党的性质宗旨,又根源于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体现了党性与人民性的统一。首先,历史是人民书写的,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更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因此,衡量执政行为的尺度就应该在人民手中。政绩不是为了向“上”看齐的装饰品,而是为了向“下”负责的实绩。人民是党的工作的最高裁决者和最终评判者。其次,党性说到底是立场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无产阶级政党区别于其他一切政党的显著标志,就是它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产党人无论是想问题、搞研究,还是作决策、办事情,都必须站在党和人民立场上,而不能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这是共产党人的党性原则,也是共产党人的人民立场。最后,为民造福的政绩观是对党的初心使命的当代诠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贯穿百年奋斗的主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提升是检验政绩的价值取向,让人民满意是党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和价值尺度。
树什么样的政绩。首先,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提出“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的新的政绩观,认为“如果我们党弱了、散了、垮了,其他政绩又有什么意义呢?”这是在深刻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的、适应新常态经济发展要求的新政绩观,是对党的政绩观的创新和发展。其次,体现为民造福政绩观的政绩应该是“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不计较个人功名,追求人民群众的好口碑、历史沉淀之后真正的评价。”简而言之就是要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具体来说,就是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政绩、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政绩、遵循社会发展规律的政绩、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大局的政绩,坚决抵制“唯GDP论”“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新官不理旧账”“数据出官”“官出数字”“躺平不作为”等错误政绩观。
靠什么树政绩。一行胜千言,实干论胜负。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一是靠党性。“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党性修养需要在实践中淬炼。要在实践中加强理论武装,强化宗旨意识,恪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忠于党和人民。只有心里有人民,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处理好公与私的关系,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二是靠本领。做出经得起历史考验的政绩,必须有“能干事”的本领、“干成事”的能力。这就要求领导干部拥有认识和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能力,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不追求急功近利,科学谋划,精准施策,提升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群众、防范风险的专业能力。三是靠实干与担当。“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伟大事业都成于实干。“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主动担当作为,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以锲而不舍的精神,在长期实干中把工作蓝图一步步变成现实。
(作者系东北大学中国式现代化与中华文明研究中心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