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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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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沈阳日报

断裂与承续

日期: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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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5版:书斋       上一篇    下一篇

  □范铁权

  在中国法律近代化的百年叙事中,法学教材扮演了一个极为特殊却长期被忽视的角色:它既是西法东渐的知识载体,也是现代法学教育的物质基础,更是传统法律文化遭遇冲击后寻求新生的见证者。裴艳所著《晚清至民国法学教材研究》(辽宁大学出版社,2023年)正是以这一“沉默的主角”为切入点,系统考察近代中国法学知识生产、传播与标准化的复杂历程。作为国家社科基金结项成果,该书在法学史与出版史的交汇处开辟了新的问题领域。

  本书的核心贡献在于构建了一个“从移植到自生、从民间到官方”的分析框架。著者将五十余年的教材演变拆解为五章:从西方法律文化的扩张这一宏观背景入手,进而考察晚清对国外教科书的翻译引进;第三章聚焦“自编法学讲义”,揭示其在知识本土化中的关键作用;第四章探讨教学机构与出版机构的互动,以及这种互动促成“知识与市场互为经纬”的内在机制;最终落点于官方主导的“标准化”尝试。这一结构清晰地呈现了法学教材从应急性移植到体系化建设的演进逻辑。其中尤为精彩的是对“自编法学讲义”的剖析。著者敏锐地指出,这些最初为教学之便而油印的粗糙文本,恰是近代中国法学知识生成的“活性土壤”,真实记录了知识转型期的挣扎与创造。

  在方法论层面,该书自觉采用“知识史”的研究路径。著者并未局限于对教材文本内容的静态分析,而是通过考察出版机构的商业策略,高校课程设置与教材选用之间的互动关系,成功地将思想史和社会史结合起来。正是这种“内外兼修”的分析视角,使得法学教材不再只是法律知识与概念的简单载体,而成为透视时代变革的一种独特媒介。

  当然,作为一部体系宏大且具有开创意义的学术著作,本书在部分问题上仍存在进一步深化的空间。其一,受限于史料,对于法学讲义在教学实践中的实际运用效果,以及学生群体的接受与反馈等“受众维度”问题,论述尚显不足。其二,在有关法学教材“标准化”的分析中,官方制度设计与民间实际运行之间的互动关系,仍有进一步深入讨论的必要。

  总体而言,《晚清至民国法学教材研究》凭借扎实的史料功底与清晰的问题意识,填补了法律史与教育史交叉研究领域的部分空白。该书不仅为理解中国当代法学教育的知识谱系提供了具有历史纵深的参照,也通过对“知识生产”过程的深入考察,展现了法律史研究由传统“制度史”范式向“知识史”范式转型的理论潜力。对于关注中国法律现代化进程及法学知识体系建构的研究者而言,这是一部兼具基础文献价值与方法论启发意义的力作。

  (作者系河北大学历史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