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沈城迎来持续“30℃+”天气,高温天气下,不光人容易“上火”,电器、车辆、化学品也到了风险最高的季节。5月31日,沈阳市应急管理局发布高温天气消防安全提示,提醒市民从细节入手,防患于未“燃”。
1 电气
火灾要全面检查家中电线线路,及时更换老化失效的部件,不要将多种电器特别是大功率电器连接在一个接线板上,以免负荷太大引发火灾。
2 电动自行车
火灾电动自行车长时间、超时间充电或违规私拉乱接电线充电,充电时电池温度过高加之室外高温,极易引发火灾。要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日常维护与检测。
3 汽车
火灾汽车电源线路老化易发生短路,有的汽车超负荷装载,造成发动机温度升高,从而引起汽车自燃。若车内放置香水、空气清新剂、太阳镜、打火机等物品,也容易引发火灾。
4 蚊香引发
火灾应把点燃的蚊香放在金属支架上,并远离蚊帐、被单、衣服等可燃物。使用电热蚊香器也需谨慎,使用完毕后及时断电。
5 施工现场
火灾对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不严,直接放在高温下暴晒,未采取有效的遮挡措施,这样很容易发生火灾事故。
6 物质自燃
火灾易发生自燃的物质包括稻草、煤堆、废旧塑料、化肥、农产品等。这些物质储存时,如果堆积时间过长,通风不好,自身就会发生变化产生热,在高温天气下极易引发火灾。
7 违规
动火作业
火灾在气温较高的环境下,挥发性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酒精等)挥发速度加快,若储存和使用不慎,违规使用明火等,极易引发火灾。
8 液化
石油气
火灾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单位和居民,不要把气罐放在太阳下暴晒,应放置在阴凉、干燥、通风且远离明火的环境下保存和使用。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徐佳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