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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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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沈阳日报

以法治护航有效市场 与有为政府同频共振

日期: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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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5版:理评经纬       上一篇    下一篇

  □韩红梅

  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中的重大创新举措,更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将“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确立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原则之一,这为理顺政府和市场关系提供了科学指引。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治属性,明确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也是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激发市场活力、提升政府履职效能、推动二者协同发力的核心遵循。当前我国经济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培育新质生产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亟须依靠法治划定权责界限,充分发挥有效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彰显有为政府在调控保障中的关键性作用,为高质量发展筑牢制度根基、夯实经济保障。

  法治明晰市场与政府的权责边界

  法治是界定市场与政府权责边界的根本遵循。法治严守“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行政原则,既为政府干预市场划定刚性红线,防止权力滥用,也给予市场主体“法无禁止皆可为”的发展空间,保障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与此同时,法治依托权责对等要求,规范政府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各项行为,避免行政权力过度干预微观经济活动,守住市场公平竞争的制度底线。

  依托法治路径明晰权责边界,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政府权责清单制度,以法律形式固定市场自主调节、政府履职尽责的范围,破除各类隐性市场壁垒;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的刚性约束,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坚决杜绝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健全法治化监管规则,统一监管标准和执法流程,做到政府监管到位而不越位,兼顾维护市场秩序与激发市场活力。通过法治赋能,让市场“无形之手”高效运转、政府“有形之手”规范履职,为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法治保障有效市场

  法治是保障有效市场平稳运行、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核心制度支撑,也是稳定市场预期、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关键保障。市场发挥资源配置决定性作用,并不是无序放任的自由竞争,而是需要法治搭建规则框架、规范运行秩序、保障公平环境,让价值规律、竞争规律等市场机制真正发挥效能。当下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需要法治筑牢底线,通过明晰产权归属、严守契约精神、维护公平竞争、保护创新成果,打造稳定可预期的市场环境。

  以法治护航有效市场建设,要健全适配高质量发展的市场法治体系,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基础制度,细化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相关配套细则,破除地方保护和隐性壁垒;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对待,依法保护企业自主经营权、知识产权和创新收益,杜绝违规执法干扰企业正常经营;补齐新兴领域法治短板,针对科技创新、数字经济、绿色产业等领域完善相关规制,规范新业态发展秩序,保障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落地;严格市场执法和司法工作,严厉打击侵权假冒、垄断牟利、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畅通市场主体维权渠道,以公正司法维护市场秩序,为实现政市同频共振夯实市场根基。

  法治规范有为政府

  有为政府必须在法治轨道上履职行权,法治是规范政府行为、界定权责边界、防范履职偏差的根本准则,也是提升政府调控效能、弥补市场失灵、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府行为越规范,市场作用就越有效”,精准点明了法治对建设有为政府的核心支撑作用。市场经济的高效运行,既要依靠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也离不开政府适度科学的宏观调控,只有依靠法治划清政府与市场的界限,才能既防止行政权力过度干预微观经济,又倒逼政府补齐监管短板、提升服务质效,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

  以法治规范有为政府建设,要健全政府权责法定体系,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明晰政府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的履职界限,坚决杜绝违规干预市场经营、地方保护等行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推行行政检查“扫码入企”,严防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等问题;依靠法治保障宏观调控的科学性和稳定性,助力产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突破,补齐新质生产力发展所需的公共服务短板,有效弥补市场失灵;健全行政监督与问责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倒逼公职人员树牢法治思维。

  法治促进市场与政府协同发力

  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实现同频共振,离不开法治的统筹衔接与协同保障。法治不仅要分别保障市场与政府各自“有效”与“有为”,更要在二者之间构建协同机制,实现同频共振。市场作用与政府作用并非相互对立、彼此割裂,而是有机统一、相辅相成的关系;政府科学调控服务,必须遵循市场运行规律、严守法治边界。法治通过明确权责、统一规则、协调机制,在防范市场失序与规制政府行为之间形成制度张力,推动构建“市场有效、政府有为、法治有序”的良性发展格局,为经济平稳运行、创新驱动发展筑牢协同保障。

  以法治推动政府与市场协同发力,要聚焦机制衔接、规则统一、联动增效精准施策。首先,健全政市协同法治机制,完善跨领域、跨部门协调联动制度,打通政策落地与市场运行的衔接堵点。其次,统一协同监管规则,针对科技创新、数字经济等新兴领域,建立包容审慎的法治监管体系,兼顾激发市场活力与规范市场秩序。再次,巩固政企沟通、风险防范、权益保障的长效机制,推动政府服务与市场需求精准对接,压实各方协同履职责任。最后,依靠法治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统筹做好宏观调控、要素保障和营商环境优化工作,让政府与市场各司其职、互补联动,实现双向赋能、同频共振,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作者单位:中共康平县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