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高院出台34条措施巩固提升审判质效
日期:05-19
5月18日记者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于近日出台34条巩固提升审判质效举措,靶向施治短板弱项,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数据显示,今年1至4月,全省法院收案48.99万件,同比上升3.13%;结案34.42万件,同比上升6.01%;法官人均结案65件,同比上升4.84%,呈现收案、结案、人均结案均同比上升的态势。在新收案件中,涉及物业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的系列案件较多,群众对便捷高效、低成本化解矛盾纠纷的期盼日益强烈。推广示范判决机制成为举措亮点之一。辽宁高院要求,在处理这些案件时,要选取典型案件先行审理和裁判,以示范裁判明确规则、指导调解,促成批量纠纷及时就地化解,减轻群众诉累。
提升办案质量,既要解决整体问题,也要破解不同审判部类的个性问题。从整体上看,人民法院案例库可以辅助统一裁判尺度,院庭长阅核能够依法对案件进行监督指导。强制使用“案例库”检索办案和深化案件阅核均是提升审判质效的重要手段,此外,完善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案件跟踪指导也是统一裁判尺度、提升审判质效的关键一环。
关于刑事案件,要通过释法答疑、教育疏导、司法救助、矛盾化解等方式,减少不必要申诉,依法规范认罪认罚适用;关于民事案件,要紧盯上诉、申请再审较为集中的重点案件类型,深入开展调查分析,用好法答网、案例库提升解纷能力;关于行政案件,要强化专项治理,落实“人要沟通、诉要引导、依法规制、案结事了”的实质化解理念。
找准关键症结,办案效率才能进一步提升。辽宁高院提出加强结案工作统筹、强化审限管理、加强流程节点管控、抓好积案清理等举措。对符合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独任制审判程序条件的,应适用相关程序快速审理。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周贤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