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牢正确政治方向;发挥立法主导作用,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着力增强监督质效;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推动人大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发挥立法主导作用
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提高立法质量是做好新时代立法工作的关键。常委会认真贯彻实施新修改的立法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形成务实管用、有沈阳辨识度的立法成果。全年制定、修改、废止地方性法规6件,开展立法调研8件,作出重大事项决定1件。
从修改《沈阳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制定《沈阳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作出关于设立“沈阳工匠日”的决定,到制定《沈阳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修改《沈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废止《沈阳市节约能源条例》,一年来,常委会不断加强重点领域立法,针对突出问题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常委会还不断完善立法工作机制,修改《沈阳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沈阳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地方立法活动,提高立法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修改《沈阳市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丰富和拓展公众有序参与立法途径。
依法行使监督职权
着力增强监督质效
人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常委会认真贯彻实施新修改的监督法,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科学确定监督议题,综合运用法定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年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27个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开展3次执法检查、1次专题询问、3项专题调研、13次视察。
——立足补齐全面振兴短板,助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常委会聚焦我市民营经济、县域经济发展两个重点领域,通过深入调研、听取审议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精准查找问题,剖析症结原因,提出意见建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代表议案办理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就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利用等方面提出建议,推动保障粮食安全、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完成情况和“十五五”规划编制情况报告,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行性。
——强化监察、司法工作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常委会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市监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市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市检察院关于民事检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依法履职、公正司法。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推动美丽沈阳建设
常委会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关于防沙治沙工作情况报告,视察辽河主干流沈阳段生态封育保护工作,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城市精细化管理情况报告,视察城建重点项目建设、环城水系综合治理议案办理情况,促进提升城市建设水平和功能品质。
——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
常委会加强民生实事项目落实监督工作,视察实施情况,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托育服务工作、中医药事业发展情况、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民生关切问题开展监督。
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常委会认真贯彻实施新修改的代表法,坚持以“两个联系”为抓手深化拓展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密切常委会同代表、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质量,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615件建议、闭会期间提出的23件建议,交由承办单位办理并答复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占97.49%。
一年来,常委会坚持把建设“四个机关”作为目标任务,夯实履职基础,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着力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对区、县(市)人大工作指导和协同联动,凝聚工作合力。
助推“十五五”
开好局起好步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将依法履职、担当作为,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贡献力量。
——强化全面振兴法治保障
紧扣沈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将制定国土空间规划条例、低空经济发展促进条例、档案条例,修改湿地保护条例。围绕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噪声污染防治、建筑垃圾管理、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等开展立法调研。
——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
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着力提升城乡建设水平、切实增进民生福祉开展监督。
——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充分发挥人大在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中的带头作用,完善常委会联系代表各项制度机制,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提升常委会自身建设水平,不断提升人大工作整体效能。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
记者 唐心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