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区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决定对92、92-1号地回迁房源开展摇号确定房源工作。此工作由南阳湖街道和城东湖街道具体承办,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摇号对象:南阳湖街道、城东湖街道已签订《回迁安置协议》及回迁新城雅居(南阳湖街道辖区内等)的全体被拆迁(征收)户(甘官片区城中村项目被征收户除外)。涉及南阳湖街道甘官、杨士、金沙、于台、上沙、富官等村。
二、摇号确定房源时间:
1、2025年12月26日(星期五)9:00摇四类户型(90㎡),13:30摇一类户型(45㎡)。2、2025年12月27日(星期六)9:00摇三类户型(70㎡)。3、2025年12月28日(周日)9:00摇二类户型(60㎡)。
三、摇号确定房源地点:于洪区南阳湖街道甘官村委会(地铁3号线甘官站A出口)。
四、摇号方式:进行2轮摇号。第1轮摇号确定摇房源顺序,第2轮摇号确定房源。
五、目前两街道对上述回迁的核实户型工作已接近尾声,尚有部分居民未来办理相关手续。为维护被征收居民的合法权益,请还未核实户型的被征收居民于2025年12月24日16:00前到两街道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产生的后果由被征收居民自行承担。
六、摇号现场所需材料:1、被征收人本人参加摇号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回迁安置协议》原件;2、被征收人本人无法到达现场办理摇号事项的,应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回迁安置协议》原件、《摇号顺序通知单》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手续参加摇号。
七、摇号确定房源须知
1、参加本次摇号确定房源的被征收人,须提前30分钟到场。2、摇号确定房源现场不办理授权委托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回迁居民,视为放弃此次回迁摇号权利,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被征收居民自行承担:
A、回迁协议中乙方未到现场且未办理授权委托书的;B、摇号当天临时变更受委托人的;C、未按摇号时间到达摇号现场的。
八、房源短缺情况处置
在核实户型过程中发现部分户型回迁安置居民数量增加,从而导致部分户型回迁房源不足。通过摇号产生的待回迁安置居民通过政府在本辖区内采购房源,在2026年年末前予以安置。
九、其它事项:以两街道另行发布的《通知》为准。
此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南阳湖街道办事处、城东湖街道办事处。
特此公告
南阳湖街道办事处
城东湖街道办事处
202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