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教育法实施主题活动
日期:12-05
公交车变身“普法课堂”。
普法宣传进社区。沈阳市司法局供图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周贤忠 通讯员佟雷、李长生)12月4日,在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暨第八个“宪法宣传周”到来之际,市司法局举办沈阳市2025年“宪法宣传周”启动暨法治宣传教育法正式实施知识问答抽奖活动。活动以寓教于乐、喜闻乐见的形式,进一步普及宪法法律知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让“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活动中,“八五”普法期间全市普法战线上的优秀代表齐聚一堂,先后抽取了特等奖1名,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纪念奖100名,沈阳公证处工作人员为抽奖结果作现场公证。
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深入人心”这一主题,市委宣传部与市司法局联合制发《沈阳市2025年“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在全市大力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迅速形成学习宣传宪法的浓厚氛围和强大合力。同时,为全面总结全民普法40年经验成果,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市司法局于11月10日至30日,组织开展了“全民普法40周年暨法治宣传教育法实施知识问答”活动,共有172694人参与。
“12·4”国家宪法日,全市各地区、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立足职能职责,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同时,广泛运用重要街路LED大屏幕、建筑工地围挡及火车站、地铁站等人流密集点位为宣传载体,集中投放宪法宣传海报,全面展示全市宪法法律宣传工作举措成效。全市13个区、县(市)及市直单位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利用各类宣传阵地悬挂播出法治宣传标语1万余条,切实将宪法学习宣传推向新高潮。
2025年是“八五”普法收官之年。五年来,市司法局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全市普法工作职能作用,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等重点内容,宣传和普及宪法及民法典等重要法律,高位谋划、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为推动沈阳全面振兴营造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