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竹青 王思睿
辽宁红色“六地”文化是中国共产党在东北革命实践形成的重要精神遗产,包含抗日战争起始地、解放战争转折地、新中国国歌素材地、抗美援朝出征地、共和国工业奠基地以及雷锋精神发祥地等六大标志性文化地标。这些资源蕴含着丰富的法治基因,集中体现了革命时期的司法理念与审判智慧。当前辽宁红色法治资源开发面临着碎片化的困境,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亟需探索有效的转化路径,这既关乎红色文化的传承,更关系法治体系的建设。
一、历史溯源: 辽宁红色“六地”资源的法治基因
辽宁红色“六地”文化蕴含的法治基因具有三个鲜明特征:一是强烈的实践导向;二是鲜明的群众立场;三是持续的制度改革与创新。
?抗日战争起始地的红色法治基因
抗日战争起始地的红色法治基因集中体现在主权立法和纪律建设中,东北抗日联军通过一系列纲领性文件构建了战时法治体系:1933年《东北人民革命军独立师暂行规则》以18条惩处条款确立了严明的纪律;1934年《东北人民革命军及赤色游击队政治工作暂行条例草案》首创政治委员制度,将党的领导和法治建设有机结合;1940年《关于东北抗日救国运动的新提纲草案》更明确规定“保持严谨纪律行动,不可侵犯群众利益”。
?解放战争转折地的红色法治基因
辽沈战役的胜利成为中国解放战争的关键转折,东北野战军以严明的制度规范,开创性地实践了革命法治精神。1948年《入城纪律守则》出台,锦州城内出现了一幕幕解放军不拿群众一果的感人事迹。1947年颁布的《东北解放区惩治贪污暂行条例》则建立了“群众检举与专门机关调查相结合”的双轨监督机制,其强调的廉政建设和纪律规范,与当前反腐败法治体系建设一脉相承。
?新中国国歌素材地的红色法治基因
国歌《义勇军进行曲》的创作取材于东北的抗战实践,歌词中“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的呐喊,与《东北抗日联军统一军队建制宣言》中“全民族各阶级团结起来,夺回我河山”的革命纲领形成历史呼应。这一彰显爱国精神、维护国家统一的价值追求,与宪法精神高度契合。
?抗美援朝出征地的红色法治基因
抗美援朝出征地的法治基因贯穿于军事实践的全过程。以志愿军第19兵团《赴朝作战守则》为代表的战时法治文件,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延伸至涉外军事行动,形成了层级分明的纪律体系。
?共和国工业奠基地的红色法治基因
共和国工业奠基地的红色法治基因集中体现在《东北公营企业战时暂行劳动保险条例》和《鞍钢宪法》两大开创性文件中。前者作为中国共产党首部劳动保险法规,确立了国家财政担保、企业代行实施、劳动者免缴费用的保障模式;后者提出的两参一改三结合,塑造了中国特色工业法治的范式。
?雷锋精神发祥地的红色法治基因
雷锋精神发祥地的红色法治基因集中体现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上。1963年《中共沈阳军区委员会关于开展学雷锋运动的决定》倡导学习雷锋同志“自觉遵守政策纪律”的法治素养,“热爱人民”“舍己为人”的为民情怀,证明了雷锋精神与新时代法治文化在“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上具有内在一致性。
二、辽宁红色“六地”文化与新时代法治文化的融合实践路径
?教育浸润:构建红色法治人才培养体系
红色法治教育是传承红色基因、培育法治信仰的基础性工程。一方面,应充分发挥辽宁红色“六地”场馆的育人功能,另一方面,在教育培训体系中,建议将红色法治课程列为辽宁省政法干部的培训内容;组织编写《辽宁红色法治经典案例》等特色教材。此外,还可以组织法律专业学生建立“红色法治青年宣讲团”,实现从知识传授到法治信仰的升华。
?制度创新:红色传统的现代转译
制度创新是红色法治基因现代转化的关键环节。在立法层面可制定红色“六地”法治文化保护条例,建立资源分级保护制度,进一步强化立法保障。司法实践层面可采取“试点先行”策略,在沈阳、抚顺等地的基层法院设立“红色调解示范庭”。在基层治理中可创新转化《鞍钢宪法》“两参一改三结合”的民主管理经验。
?技术赋能:构建红色法治资源的数字化生态体系
数字技术为红色法治资源的活化利用提供了新的可能。如以现代技术为支撑发展“智慧法院”建设,延续“六地”文化传统中“贴近群众、依靠群众、就地解决”的调解智慧,形成“线上+线下”的立体化解纷网络。在资源保护方面,运用区块链技术建立“六地法治文献数据库”,对“六地”法治文化资源的手稿等进行数字化保存,并运用文本挖掘技术分析历史文献与现行法律的传承关系,形成立法修订的“历史—现实”对照研究报告,进而有效解决红色法治资源整合的碎片化问题。在司法服务领域开发云平台。在普法教育方面,通过虚拟现实技术开发审判体验系统。
?文化传播:打造辽宁特色法治文化品牌
打造辽宁特色法治文化品牌,通过创新传播方式、拓展传播渠道提升红色法治文化影响力,也是一条重要的实践路径。一是创办“辽宁红色法治文化节”,开发系列红色法治文创产品,通过市场化运作扩大传播覆盖面;二是创排《正义的征程》等沉浸式法治舞台剧,艺术化呈现军事法治演进历程;三是设计辽宁红色法治研学路线,串联沈阳审判日本战犯法庭旧址等法治地标,并配套“法治地图”小程序实现线上线下互动;四是制作《红色法治档案》纪录片,通过短视频、直播等形式构建参与式传播生态,全面提升红色法治文化的社会渗透力。
【结语】
实践证明,红色传统与法治文化的融合,既需要尊重历史逻辑,更要立足当代实践,在守正创新中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因此,上述四维的融合是有机统一的整体,教育浸润夯实思想基础,制度创新提供实践保障,技术赋能拓展实现路径,文化传播扩大社会影响。通过这四条路径的协同推进,形成红色文化与法治文化深度融合的辽宁模式。未来还应进一步强化系统集成,如在数字辽宁的建设中统筹规划红色法治资源数字化工程,在基层治理创新中系统应用红色调解智慧,在法治文化建设中整体打造红色法治品牌,从而更充分地释放红色法治资源的时代价值,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贡献辽宁智慧。
【作者单位:辽宁大学。本文系《2025年辽宁省司法厅重点课题辽宁省红色法治文化资源挖掘与新时代法治精神融合研究》(LNSFT2025-A03)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