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伏天消费“冷”食还需“讲究”这几点
日期:08-01
炎炎夏日,冷藏、冷冻食品成为各大商场、便利店的热销产品。食用“冷”食品有哪些注意事项?7月29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提醒:“冷”食品保存条件高,购买一定要高度留心产品保存情况。
“冷”食品保存有说道
“冷”食品包括冷却食品和冻结食品。所谓的冷却食品,就是不需要冻结,但需要把食品的温度降低到接近冻结点,并在此温度下保藏的食品。一般在超市的冷藏柜中出售,包装上的“保质条件”一栏往往写着“置于2℃-6℃”等字样,需存放在冰箱的冷藏室保存。所谓的冻结食品,则是需要在低于冻结点的温度保藏的食品,一般在超市的冰柜里出售,购买后如不马上烹调,需要立刻放入冰箱冷冻室中。
这些食品都需要冷链保存和运输。也就是说,从生产出来到烹饪之前,需要全程在低温下保藏。例如,食品加工厂的冰柜→冷藏车→超市冷柜→家庭冰箱,就构成了一条冷链。
不论哪种“冷”食品,对保冷都有很高的需求。一是如果储藏温度超过了保质温度,微生物繁殖加快,食品会提前败坏,或品质下降,风味变差。二是如果温度波动,营养素和风味物质损失速度加快,包装袋里出现冰晶,食材脱水变硬,互相粘连,甚至出现裂缝,食品的口感变差。三是对于活菌酸奶和活乳酸菌饮料来说,离开冷藏条件后,酸度会上升,活菌数量会快速下降,降低了食品的健康价值。
购物次序有讲究
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建议市民,尽量到超市、官网等正规场所渠道购买“冷”食品,可别小瞧采购顺序和贮存方式,这不仅会影响食品的新鲜和美味,还直接影响食用的安全。切勿购买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三无”产品,无法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
“冷”食不宜大量食用
夏季很多“冷”食是解暑的甜品,辽宁省市场监管局提醒特殊人群需注意以下事项:对于糖尿病患者、肥胖者等特殊人群,应注意选择低糖或无糖食品;对于有食物过敏史的人群,在食用前应先了解其配料组成,确保不会引起过敏反应。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市民,即使是冷冻或冷藏的食品,存放时间较长的食物不但营养流失、口感变差,也会滋生细菌,影响健康。此外,运动后立即吃冰饮可能诱发胃肠不适,甚至心脑血管痉挛;正餐后立即食用可能易引发胃肠炎;空腹食用冷饮冷食可能会对胃黏膜造成刺激,导致胃部不适。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主任记者 尚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