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北新区检察院守护“舌尖上的选择权”
日期:07-28
有些餐馆不打招呼就收餐具费,问起来还说“都这样”。7月24日,记者从沈北新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通过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不仅让四家违规收取餐具费的餐饮店整改纠错,更推动辖区餐饮行业形成规范收费的新风气,以法治力量守护群众“舌尖上的选择权”。
线索摸排 揪出“隐形消费”猫腻
在深化“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中,沈北新区人民检察院收到群众反映的线索后,立即组织检察官开展专项排查。通过实地走访、消费体验、调取凭证等方式,很快锁定四家存在问题的餐饮店:三家未明示收费且不提供免费餐具,直接强制加收费用;另一家虽标称“可选免费餐具”,实则并未配备,构成虚假告知和变相强制消费。
有的消费者即使知晓餐饮商家的上述行为属于乱收费,但因金额小、碍于面子、维权麻烦等原因选择默默接受。
“餐具收费看似单笔金额不大,但侵害的是众多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本质上是破坏市场公平的违法行为。”承办检察官表示。
精准监督 法律亮剑明晰权责边界
为夯实监督基础,办案组系统梳理法律依据,形成完整证据链。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四条,明确涉案行为既侵害个体权益,更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针对发现的问题,该院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不仅要求对涉案商家依法处理,更建议开展行业专项整治,从源头规范收费行为。
闭环治理 从个案整改到行业规范
收到检察建议后,沈北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行动,依法对四家涉案餐饮店分别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立即整改。在此基础上,该局开展餐饮行业违规收费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餐具收费明码标价、免费消毒餐具配备等情况。
一副碗筷的收费,检验着市场监管的精度和司法为民的温度。沈北新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聚焦民生领域聚焦群众身边的“烦心事”,以全链条、闭环式的履职模式,让公益诉讼检察成为守护群众美好生活的法治屏障。
检察官说法
消费者有知情权、选择权
沈北新区人民检察院一位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餐饮商家并不是完全不能收取“餐位费”“茶位费”,收取的前提有两个:一是餐饮商家在提供收费餐具的同时,也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免费消毒餐具,让消费者自行选择;二是餐饮商家在提供餐具时,主动告知消费者收费标准。如果没有尽到提醒、告知义务,消费者有权拒付。
检察官提醒,遇到商家强制消费,消费者要勇于说“不”。发生此类纠纷时,首先协商,协商不成时,保留消费凭据等证据,向消费者协会、人民调解组织等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周贤忠 通讯员 孙笑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