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东启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位于大东区东望街西的沈阳东启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东望街西-6-1地块工业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批前公示
日期:06-25
沈阳东启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东望街西-6-1地块工业项目位于大东区东望街西,规划用地性质为创新型产业用地(M0),用地面积为35680.16平方米。因企业需求,调整设计方案,原规划总建筑面积113028.33平方米,变更为110702.49平方米。原规划总计容面积89077.23平方米,变更为89663.38平方米。原地上建筑面积85262.02平方米,变更为85848.17平方米。原地上计容建筑面积85262.02平方米,变更为85848.17平方米。原地下建筑面积27766.31平方米,变更为24854.32平方米。原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23951.1平方米,变更为21039.11平方米。原容积率2.50变更为2.51。原建筑密度37.65%,变更为37.80%。原建筑基底面积13434.39平方米,变更为13486.50平方米。原绿地率14.73%,变更为13.95%。原绿地面积5257.35平方米,变更为4976.55平方米。原机动车位508个,变更为505个。原7#厂房建筑高度最高点29.95米,变更为31.95米。
现沈阳东启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委托设计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调整方案,现予以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
1.公示及收集意见日期:2025年6月17日—2025年6月25日(7个工作日)。2.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有效期内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或提出意见:审批部门: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大东分局,024-62199961;建设单位:沈阳东启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3998203621;设计单位: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8668091721;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73号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大东分局审批科;电子邮箱:ddfj-zrzyj@shenyang.gov.cn。3.反馈意见请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等信息;如因信息不完整或不真实导致无法核对相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4.本方案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大东分局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