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晖
春风又绿,在菜市场闲逛,看着一把把粗壮的、整齐得像刚从流水线下来的韭菜,不由得怀念起儿时农村的大地春韭。
韭菜是多年生的宿根蔬菜,农家院子里常有一畦,不需要怎么打理,年年生,年年长。
如今市民能够买到的韭菜,不知道经历了什么特殊培育,健壮得不像话,叶子宽得像马蔺草。味道呢,没有大地的泥土芬芳,倒是有个辛辣劲儿,只敢吃上一两口,否则胃要造反的。
记忆中的春韭,是菜园子里出产的第一道春鲜。那一池小小的菜畦,细心的农人在冬天会盖一张草帘子,粗心也不妨事,晚秋的落叶和冬雪,会给大地盖一层天然的被子。当春风吹化最后一点积雪,明媚的太阳唤醒第一批野草,掀开草帘子,第一茬春韭就钻出了地面。
它们细细的,嫩嫩的,在和煦的风里伸一个懒腰,带着冬梦的满足、春阳的欢欣,在小小的畦里站得整整齐齐。不必急于浇灌,且待一夜春雨,就自有春天的味道。
雨过天晴,醒来正是清风拂面。紫色的韭根攒着劲儿,韭叶上挂着水珠,在晨光里闪闪发亮。农家割韭菜有专用的小刀,一个木制把手,一支铁钎自把手中伸出,尽头一弯,伸展出铁打钢口的小镰刀。左手握一把韭菜,刀片平平地贴着地面,小刀自根处回拉,脆嫩的韭叶“嚓”的一声便断了,断面渗出清亮的汁液来,沾在手上,黏稠,辛香。
那种春韭的味道,已经多年未曾重温。市场上的韭菜,多半是温室里催出来的,味道淡,炒熟了,只是绿,只是辣,那一口清香却不见踪迹。老品种的春韭则不然。最经典的吃法莫过于韭菜摊鸡蛋——只取一小绺儿韭菜,洗净切成碎碎的菜末儿,与鸡蛋一同打散,起锅烧油,煎熟装盘。蛋液裹着韭末,黄绿相间,煞是好看。入口时,先是蛋的绵软,继而韭的辛香在口中绽开,配辽西的小米干饭,回味悠长。
几千年前,韭菜就出现在中国人的菜谱里,《诗经》里便有“四之日其蚤,献羔祭韭”的句子。一千多年前,杜甫对春韭的味道念念不忘,《赠卫八处士》时也不忘记说上一句:“夜雨剪春韭,新炊间黄粱。”曹雪芹借黛玉之口,遥想“一畦春韭绿,十里稻花香”。老辈人说,韭菜是荤菜,春季食用,尤其通阳活血,驱除寒气,温补肝肾。从现代科学角度看,春韭富含维生素与纤维素,对人体大有裨益。
然而,最妙的还是春韭的生命力。在别的蔬菜还没有种下的时候,它率先登上餐桌。割了一茬,不几日又冒出新的来。随剪随长,盛夏其他蔬菜满园的时候,韭叶变老,开出白色的韭花,香气吸引粉蝶前来戏舞。花也可食,腌制成韭花酱,是北方常见调味品,活血散淤、除胃热,又是一番风味。
我想,春韭之所以动人,大约正是因了这份生生不息的韧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