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学生寒假即将结束,而沈阳这座古老而又充满活力的城市,却如同冬日里的一把火,旅游热度并未降温。随着寒假步入尾声,来自五湖四海的小游客们,在家长、老师的陪同与带领下,如潮涌入沈阳。
今年是沈阳市艺术学校建校40周年,为了全面、真实地记录沈阳市艺术学校40年的发展历程,更好地保护散存于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补充和丰富校史资料,沈阳市艺术学校与沈阳日报社联合开展沈阳市艺术学校40年校庆校史资料征集活动,并以此活动为起点,拉开沈阳市艺术学校40周年校庆帷幕。
沈阳市艺术学校建于1985年,是东北地区成立最早的艺术学校之一,是我市唯一市属国办艺术类中等专业学校,隶属于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学校现有在校学生500余名,开设舞蹈、杂技、声乐、器乐、戏曲、戏剧表演等专业。建校至今,共获得国际级奖31项,国家级奖52项,省、市政府奖26项。建校以来,学校为全国各地的艺术院团和艺术类院校输送了三千余名毕业生。
此次开展征集活动,旨在通过征集和展示校史文物,展现学校的历史变迁和发展成就;激发师生对校园历史文化的认同和自豪感,促进校园文化的传承与发展;补充和丰富档案馆馆藏资源,为今后的校史编纂和博物馆建设提供宝贵资料。
征集方案
征集范围和类别
(一)文献资料 1.学校改革发展历程中的重大事件、活动以及人物的文字资料,特别是在党建工作、人才培养、师资建设、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对外交流、校园文化等方面的措施以及成果的总结性资料;2.记录参加国内外重要活动的资料;3.具有重大意义的文献资料(如重要报告、批复、任命书、会议纪要等);4.在校期间工作笔记或创作、教学手稿等;5.各个历史时期新闻媒体对学院重大事件的报道。
(二)证件证书 1.学校不同历史时期使用的校徽、纪念章、袖标、袖章等的实物和照片;2.校友和师生员工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有纪念意义的证件(如早期的学生证、借书证、毕业文凭、饭票等)的实物和照片;3.历届学生录取通知书,毕业生的派遣证、自荐书、毕业合影照片、同学录、纪念册、师生间赠言题录等的实物和照片;4.获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及个人的证书、奖章、奖状、奖杯、奖旗、奖牌等。
(三)教材教具 主要包括教案(手稿)、教材、试卷、教具模型、仪器设备,尤其是早期的自编教材、课本、教学大纲、课程表等。
(四)书籍刊物 1.学校出版过的各类刊物、印刷品的创刊号及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印刷品样本、书籍,例如校报、学报。2.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的学术著作和其他类型的专著。
(五)图片剧照 1.反映学校历史渊源及沿革的老照片; 2.反映早期校容、校貌及学校不同时期风貌的老照片; 3.国内外知名人士参观学校以及与校内各单位开展交流活动的照片; 4.经典剧目剧照、演员合影等;5.代表不同时期的特色工作和重点工作的老照片;6.反映师生员工工作、学习、文体生活的,有代表性和特征感的旧照片,例如学习和社会实践、采风场景、校友毕业照等;7.其他有展示价值的照片。
(六)音视频资料 1.学校重大活动的音视频资料;2.知名学者、教学名师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活动的影像资料;3.学校拍摄的公开发行的纪录片等视频资料;4.建校以来师生获重大奖项的优秀作品。
(七)服装道具 1.知名校友使用过的服装、道具等实物资料; 2.经典剧目、获奖剧目的服装、道具等实物资料。
(八)人物事迹、作品等 知名校友自传、事迹介绍或相关资料、实物、照片、音像、书刊等;校友个人创作的作品,如:绘画、书法、篆刻、雕塑、曲谱、模型、工艺等。
征集方式
1.捐赠方式 捐赠档案所有权归学校。学校校庆办负责捐赠资料及实物档案的登记及其保管,并作为校史馆资料永久保存。
2.代管方式 对于本人(或亲属)有委托学校保管意愿的档案,学校资料室可代为保管。
3.复制方式 对特别珍贵的资料和实物档案,提供学校复制后,原件归还本人(或亲属)。
4.寄送方式 撰写自己或他人在校期间工作、学习和生活方面的回忆文章,可以纸质或电子文件的方式送寄送学校资料室。
联系人:刘洋
电话:13066723777
邮寄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工农路385号(沈阳市艺术学校)
电子邮箱:350868818@qq.com
征集对象
1.校属各部门及在职职工。
2.学校离退休人员及家属。
3.校友及其家属。
4.曾经与学校有合作经历的单位、个人或者组织工作的参与者及其代表人物。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盖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