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营商局推行“点餐”模式 向省级以上开发区精准赋权
日期: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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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助推开发区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沈阳市最新调整了省级以上开发区市级赋权事项目录,共赋予省级以上开发区市级行政职权35项。“我们以‘一园区一清单’形式推进向省级以上开发区精准赋权工作,以开发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引领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1月15日,在沈阳市推进向省级以上开发区精准赋权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营商局副局长文勇介绍了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相关创新举措。
坚持需求导向,推进精准赋权
为实现向省级以上开发区精准赋权,把开发区打造成为经济建设的主阵地、主战场、主引擎,市营商局创新推广“点餐”赋权模式,通过市级部门列明事项清单,各开发区精准勾选用权需求,将地区发展迫切需要的行政职权向开发区赋能,使赋权工作更加“有的放矢”,以“一园区一清单”形式实现精准赋权,最终形成“工业用地和物流仓储用地的土地出让、租赁方案审定(含土地价格确定)”“经营性公共停车场备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35项市级行政职权的赋权事项目录,赋予省级以上开发区更大的自主发展、自主改革、自主创新管理权限,使开发区进一步释放活力、激发动力,加快项目审批建设和产业集聚发展。
强化业务指导,提升审批效能
按照“谁赋权、谁指导”的原则,市营商局及时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做好赋权事项的业务培训、政策解答和帮扶指导等工作,确保赋权事项平稳衔接、高效运行。在此次调整赋权事项目录前,组织市直各部门从基本信息、办理信息、扩展信息三方面,对包含赋权事项在内的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的名称、申请材料、办理环节等19项要素标准进行统一,编制事项实施规范,并将规范后的政务服务事项固化至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实施,确保了同一赋权事项在不同地区办理标准一致。同时,指导各地区加强赋权事项的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结合“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推行“一站式”服务和“信用+告知承诺”等审批模式,切实提高承接能力和审批效能,确保赋权事项接得住、用得好。
聚焦实效评估,实行动态调整
在加强赋权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市营商局要求市区两级厘清赋权事项的监管责任和权限边界,完善监管制度,细化监管措施,鼓励各地区推行赋权事项审管联动,通过“信用监管”“非现场监管”“智慧监管”等手段,加强对安全生产、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的监管,进一步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推动高质量发展。同时,强化对赋权事项运行实效的定期评估,经评估发现赋权事项存在用权行为不合法、监管落实不到位、与地区发展实际不相符等问题,将启动赋权事项召回机制,按照规定程序收回市本级实施。
下一步,市营商局将会同各地区各部门,强化赋权工作的跟踪问效,确保赋权工作落实落地。扎实做好赋权衔接,将统筹各地区各部门加强对赋权事项的业务培训,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确保赋权事项有序承接、高效运行;切实提高监管效能,将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督导各地区各部门落实赋权事项监管责任,加强赋权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按需进行动态调整,将根据赋权事项评估情况和各开发区新的发展需求,健全赋权事项目录动态调整机制,依法赋予省级以上开发区市级行政职权,助推开发区引领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吴妍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