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乃举
历朝历代不乏献身为国、尽忠职守的名臣,隋朝的辛公义把“奉国”和“为民”密切地结合在一起,耗尽心血,一门心思为民办实事,赢得了“良牧”“慈母”的美名,乃致隋文帝说“唯我公义,奉国罄心”。
辛公义(552—613年),甘肃临洮人,很小就没了父亲,由母亲抚养成人,以勤苦著称。隋文帝为北周宰相时,十分赏识辛公义的才能,任他为内史上士,掌管机要。公元581年,杨坚废北周静帝自立,建立了隋朝,更加信任辛公义。此后10余年,辛公义无论是做什么官,都是兢兢业业,竭尽全力地奉国为民。
隋开皇九年(589年),辛公义迁任岷州(今甘肃岷县)刺史。岷州处于西北部的边远地区,文化落后,风俗愚昧。这里的人很怕疾病,只要一人有病,全家远而避之,父子夫妻都不互相照料,得病的人多数只能等死。辛公义到任后决心改变这一恶习。于是,派遣官吏分头巡视全州,凡有疾病的,都用床抬来,安置在自己办公的地方。盛夏,疫病流行,病人有时多至数百,官府的厅堂、走廊都住满了病人。面对众多的病人,辛公义“亲设一榻,独坐其间,终日连夕,对之理事”,丝毫不畏惧疾病。同时,又将“所得秩俸,尽用市药,为迎医疗之”,并“躬劝其饮食”。病人痊愈了,他就把病人的亲属叫来,对他们说:“以前病人有病都死了,是因为你们抛弃他们。现在我将病人聚集起来,我坐卧在他们之间,并没有死,而病人也都好了。以后,你们不要再那样做了。”病人的亲属听后,很惭愧,频频叩谢,领着病愈的亲人相继而去。这之后,生病的人都争着到辛公义的府邸,家无亲属的,辛公义就把他留下来治病。老百姓家里有人病了,也得到家人的照料。人们互爱互助,畏避病人的陋俗便改变了,老百姓称辛公义为“慈母”。
公正司法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能否依法办事、秉公执法最能体现奉国为民。开皇末,辛公义调任迁牟州(今山东莱阳)刺史。他一到,便先到监狱现场办公,“露坐牢侧,亲自验问”,一直坚持了十几天,处理完所有的案件才回到自己的办公大堂。此后,凡接到新的诉讼,他要求快速处理,“皆不立文案”,派遣当值佐僚在一侧坐着讯问,如案情未审完,应留关禁的,辛公义就睡在办事厅处理,不到审理完毕不回住所。对于他这种办案风格,有人提醒他:“办理这些案件有程序,你何必自己这么辛苦呢?”辛公义回答:“作为刺史,我无德可以导人,尚令百姓系于囹圄,岂有禁人在狱而心自安乎?”把百姓犯罪归咎于自己德能引导不力,那些犯罪的人听了之后,对辛公义的德行和教育都心服口服。自此之后,但凡有人想争讼的,父老乡亲就相继劝说:“此盖小事,何忍勤劳使君。”争讼的人相互忍让,不再争讼,社会风气,逐渐好转。
辛公义秉公执法的可敬之处是敢于碰硬,不畏权贵,不徇私情。仁寿元年(601年),辛公义任扬州道黜陟大使,巡视扬州。当时扬州总管是隋炀帝的儿子豫章王杨暕。杨暕是个十分骄横恣肆的人,他手下的人多行不法,因此在辛公义未进入扬州地界时,他就抢先派人与辛公义联系,希望辛公义手下留情,不要严查。但辛公义断然拒绝,说“奉诏不敢有私”。到了扬州后,辛公义“皆无所纵舍”,对贪赃枉法的官吏不讲情面,一律予以严惩。杨暕为此怀恨在心。隋炀帝继位后,杨暕的部属、扬州长史王弘在皇帝面前讲辛公义的坏话。隋炀帝听信谗言,将辛公义的官职给罢免了。辛公义被革职后,不少人为他鸣冤叫屈,出现了“吏人守阙诉冤,相继不绝”的场面。过了几年,隋炀帝终于明白真相,恢复了辛公义的官职。大业八年(612年),隋炀帝发动了对高丽的战争,辛公义随军从征,至柳城郡(辽宁朝阳)身死,终年62岁。
辛公义奉国为民,兢兢业业,抚慰民疾,亲理讼案,奉公执法,惩治犯法官吏,不敢有私,无愧“奉国罄心”的称誉,足可为后世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