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江苏南京一列高铁与野猪相撞,机械师下车排查故障时被邻近列车碰撞身亡。这个“意外”事故,再度将野猪泛滥的现象拉回公众视线。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我国野猪的数量已经达到了200万头,广泛分布于28个省份。
可以肯定的是,野猪变得多起来,是生态环境改善的一个积极信号。但是,理想的生态环境讲究的是平衡。当野猪泛滥到随时可能威胁到“人”的安全,则意味着生态“失衡”的风险正在显现。所以,对这个问题,必须要有更多的重视。
当然,应对行动已经开始。比如,一个标志性的举动是,去年6月,野猪被移除《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国家林草局相关文章指出:“将野猪从‘三有名录’调出,不仅有利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更便于群众结合实际采取猎捕或者其他防控措施处理野猪致害问题。”
公开报道显示,近几年的确已有多地开展对野猪的猎捕行动。如就在前几天,宁夏固原市西吉县野猪危害防控捕猎正式开始。值得注意的是,当地启动的有偿捕猎行动,项目的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而这样的中央资金安排,恐怕不是每个地方都有。这意味着防范野猪之害,可能更多落到了地方层面。那么,如何调动各方投入的积极性,就成了一个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
此外,防范野猪之害,可能还涉及观念上的束缚。野猪退出“三有”名录后,到底能不能大范围捕猎,是否应该发动更多的社会力量,以及如何控制其中的风险,都还需要形成更大的共识。有专家就指出,如果想有效控制野猪,一是要重新审视“不可食用野生动物”的规定;二是要合理考虑野生动物利用相关政策;三是要加强科技手段支撑与应用;四是要将私人猎杀与政府猎杀协同起来,同时要鼓励对野猪资源的合理利用,降低防控成本,并为防控获取资金与动力。(据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