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连宇
消防安全,关乎每位居民的生命安危;火灾防范,在于全体市民的共同努力。
年初,沈河区政协委员在调研中发现,随着小区中适龄入学、入托儿童的增加,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增长迅速,地面充电位远远不能满足需求。“大家都知道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违规充电具有极大的安全隐患,但违规停放、充电问题仍屡禁不止。”
据统计,2023年我国共接报电动自行车火灾2.1万起,同比上升17.4%,而其中致人伤亡的案例中,90%发生在门厅过道以及楼梯间等场所。2021年,国家发布相关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然而,电动自行车量大、流动性强,个别用户存在侥幸心理,甚至对检查监督有抵触、对抗情绪,违规充电、进梯进楼乱象屡禁不绝。
威慑也好,惩戒也罢,不是喊出来的,而是抓出来、管出来的。除针对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更要通过人大立法手段对相关人等进征信、入刑罚,动真格硬碰硬,确保形成有效震慑。
骨头再硬也要啃,只有坚定不移抓,才能保障百姓的安全。比如,沈阳一些小区给电梯安装智能识别系统,一旦有人推着电动自行车进入,便会触发语音警报或是自动停运。还有一些小区鼓励居民互相监督,发现违规行为及时举报。只有创新治理方式、激发制度和技术的效能,才能更好地堵漏洞、防风险。
近日,按照国务院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部署,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修订工作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如果说,修订标准、完善规范能在减少交通事故隐患、便利消费者使用、提升产品供给质量、提高主动安全性能等方面发挥出积极作用,那么,末端治理能否产生实效,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言出法随”的程序正义,取决于落实执行者的意识和行动。我们既要做好“堵”的工作,也要有“疏”的办法。要坚持重心下移,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居民安全意识,特别是,要加强物业和相关部门合作,打造协同治理体系,解决好居民车辆停放和充电、防盗的现实难题,在疏堵结合、精细治理上下足“绣花功夫”。
完善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治理非一日之功,要始终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加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使用者要树立安全意识、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全社会共同使劲,推动电动自行车安全、便捷使用,人民群众的幸福安康才能拥有更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