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世纪华丰文化广场项目规划指标调整方案批前公示
日期:08-0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进行和平区世纪华丰文化广场项目规划指标调整方案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7日(自2024年8月3日至2024年8月9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参与,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诉、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1.电子邮件:hpfjghk-zrzyj@shenyang.gov.cn(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和平分局)2.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和平区嘉兴街7号,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和平分局收,邮编:110006
规划简要内容
一、地块范围:东至青年大街,南至文体路,西至五里河街、北至文兴路。二、调整内容:地块于2007年3月20日由宁波华丰建设房产有限责任公司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划条件:用地性质居住、商业,用地面积42106.3㎡,容积率≯7.73,商业比例≯57%,本次调整将48层B座商务办公调整为29层住宅,面积由7.3万㎡减少至3.9万㎡,总计容建筑面积由32.5万㎡调整至29.1万㎡,容积率由7.73降低至6.90,商业比由57%降低至39%。三、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