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于洪区妇联‘娘家人’的关怀与帮助,通过婚姻调解与批评教育,使我老公认识到家暴行为的过错与伤害。现在,我们夫妻感情有了很大改善,未来生活又有盼头啦。”6月5日,吴女士激动地说。
针对轻微案件在刑事案件中占比高、诉讼周期长等情况,于洪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局、区法院、区司法局成立了“一站式”轻罪治理办公室,由检察院轻罪案件专办组带领其办案团队,加大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力度,打造“集中办、专业办、快速办、综合办”的“一站式”案件办理模式。
为更好保障“一站式”轻罪治理办公室有效运行,于洪区人民检察院、于洪区妇女联合会积极探索“轻罪+妇联”新模式,建立了轻微家暴案件甄别机制和分流标准,融入妇联调解制度和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共同搭建起司法效能最大化的办案平台。
近日,在一起因夫妻家庭矛盾引发的轻伤害家暴案件中,于洪区充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一站式”轻罪治理办公室,并衔接多元调解中心适用检调对接机制开展一站式调解工作。在吴女士和丈夫双方有和解意愿的基础上,由妇联调解员采取“面对面”方式进行调解,对施暴人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受害妇女吴女士走出困境,使即将破碎的家庭得以被挽救。
案件的办理充分利用了办案中心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讯问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速裁庭审、检察听证、多元调解、刑行衔接等功能于一身的“一站式”办案优势,使办案周期缩短了一半以上。
下一步,于洪区妇联将继续发挥妇联的职能优势,积极探索婚姻家庭领域多元解纷路径,排查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提高各类婚姻家庭矛盾多元化解能力,以“小家庭”和谐促进“大家庭”的稳定,切实维护全区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封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