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关于集中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夜查行动的通知》要求,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发生,自5月23日起,沈阳市集中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夜查行动,严格整治违规停放充电、非法改装等突出问题。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沈阳日报开设“除患攻坚曝光台”,对全市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等隐患问题单位进行集中曝光。
本期曝光内容如下:
1.和平区北市场街道方迪社区珲春路龙井巷10号 检查时间:5月20日14时20分,存在隐患为:七单元门前停放电动自行车。
2.沈河区五里河街道北文萃路11-2 检查时间:5月18日11时20分,存在隐患为:一楼存在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现象。
3.新民市站前大街90号新民市恒悦鑫都住宅小区 检查时间:5月21日10时,存在隐患为:12号楼一单元内一层公共区域内停放电动自行车;一楼门市存在充电线路乱拉乱接现象。
4.康平县迎宾路康平县名门第一城小区五号楼三单元201 检查时间:5月20日10时13分,存在隐患为:二楼存在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现象。
5.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32号荣信财富广场 检查时间:5月23日18时20分,存在隐患为:高层建筑地下停车场停放电动自行车。
6.于洪区南阳湖街道金沙村金沙小区 检查时间:4月16日10时15分,存在隐患为: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处未配置灭火器材。
7.沈北新区蒲昌路50号雨润中央宫园 检查时间:5月10日9时10分,存在隐患为:小区存在一楼单元门处停放电动自行车现象,存在电动自行车进楼现象。
8.大东区正新路30号文官街道正新小区一单元 检查时间:5月15日10时12分,存在隐患为:楼道内停放电动自行车。
9.苏家屯区白松路68号腾翼不锈钢加工部 检查时间:5月7日10时30分,存在隐患为:厂区内存在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现象。
10.铁西区红粉路70甲三百利市场二部 检查时间:5月20日13时20分,存在隐患如下:消防通道停放电动车;电动自行车存在飞线充电现象。
针对以上隐患内容,检察人员已现场督促整改,希望广大管理使用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居民群众引以为戒,自查自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维护我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广大市民如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可通过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主任记者 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