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 非
为了解决“快递不上门”引发的消费纠纷,从本月开始,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新规明确规定,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件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情节严重的,将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新规明确了监管主体和具体罚则,再违规就要付出沉重代价,相信快递从业者也不敢再任性。
然而,要彻底根治快递服务的乱象,光靠最严处罚的“雷霆一击”,也不可能短期解决问题。有一些投递员就表示,他们的工资收入是计件制,快件挨个送上门肯定要花费更多时间,会大大拉低工作效率,进而影响收入水平。如果快递公司不提高目前的工资标准,新规出台就会让快递员的工资缩水,甚至导致不少员工跳槽。另一方面如果快递公司涨工资,羊毛出在羊身上,意味着快递费也会涨价,如此消费者又是否会接受呢?
话说回来,法律法规升级完善,监管责任明确落实,终归是一种行业进步的体现。要从根本解决“快递不上门”这一消费纠纷,必须建立在有法可依上,否则市场经营者就会逐渐“有恃无恐”,把服务缩水发展成行业潜规则,最终利益受损害的必然是消费者。尊重消费者权益是行业发展的根本方向,消费者和快递员不应当“互掐”,真正的问题还是快递企业的服务不够精细。由于快递业几大巨头的价格战异常惨烈,快件派送量巨大的同时,人手又相对不足。为了降低运营成本,企业就会想方设法提高投递效率,这难免会导致服务缩水。所以治本之道应当是打破这种“低质量内卷”的恶性循环,快递企业不能只是一味靠低价抢市场,回头又把成本转嫁到一线员工或消费者身上。应当调整发展理念,在服务品质上开展良性竞争,在技术创新和管理升级上多下功夫。少一些“猫儿腻”,多一份真诚,才能真正解决快递业“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快递上门只是一件小事;但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上,却可以带来普遍启示。近年来快递、外卖、团购等各种线上消费新业态,确实为民众带来不少优惠和便捷,但随着市场竞争大打价格战,出现一些诸如外卖“抽条”、服务“缩水”、线上商品夸大宣传等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也许在某些人看来,“价廉”就注定难以“物美”,就像市民享受了快递包邮的实惠,就不应该苛求“送上门”的服务品质,网购到超低价的商品,也不能指望质量多有保障。但市场交易首先要做到诚信公平,定价权是企业的选择,但也必须要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在要加大法律制度监管、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前提下,商家可以合理制定价格,给消费者多一些选择。只要服务品质到位,就一定会有消费者甘愿买单。在互联网经济的“下半场”,经营者应当转变观念,以服务高质量发展来不断拓展市场空间,实现健康有序的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