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法律服务市场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日期:01-01
“只有尽心尽力履行好代表职责,汇集民情民意,传达群众心声,解决群众之忧,才能称得上是人民的‘代表’。”市人大代表、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党委书记曹远军说。作为一名律师身份的市人大代表,他在履职实践中,将法律工作与代表职责紧密相连,围绕群众所想所盼,了解群众诉求,提出代表建议。今年,他提出的关于建立法律职业共同体同堂培训机制的建议得到了有关部门的积极采纳,为加强律师与法官之间的良性沟通,在立案、诉讼服务、审判、执行等环节中推动法院不断改进相关工作、提高司法工作质效作出积极贡献。
“我认为,规范、专业、健康有序的法律服务市场是一个地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体现,也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曹远军说。在即将召开的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他准备提出一份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的建议。
曹远军告诉记者,当前一些未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法律服务机构以法律咨询服务名义对外承接法律业务、以“公民代理”身份办理有偿法律服务事项等现象客观存在,扰乱法律服务市场环境。“其原因在于,法律服务市场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部门应对其加强监管。”曹远军说。
他建议,有关部门应健全监管机制,拉出负面清单,划清法律红线,并建立多方联动机制,加强行政职能监管,营造有序竞争环境,推动法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唐心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