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9-22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沈阳日报

小事故引发“大堵塞” 这些车主被依法处罚

日期:12-27
字号:
版面:第05版:综合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相信很多驾驶人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形,在交通高峰时段,路上发生了一起小事故,而当事人却迟迟不肯挪动车辆撤离现场,长时间占用道路,导致通行受阻,后面的车辆排起了大长队。这种行为不仅影响他人出行,而且还迫使很多车辆临时变道,带来引发二次事故的安全隐患。近日,记者从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获悉,以下两起事故的当事人被交警依法处罚。

  12月19日8时59分许,牌号为辽A51×××的小型客车沿西滨河路由西向东行驶,与同车道行驶的牌号为辽A80××××的小型客车发生追尾,事故责任明确,当事人未及时撤离现场,造成该路段交通堵塞,民警依法对相关当事人处以200元罚款。

  12月19日7时5分许,牌号为辽A6J×××号的小型客车沿珠林路由东向西行驶,向右侧变道时与正常行驶的牌号为辽A9N×××号的小型客车发生剐蹭,事故责任明确,当事人未及时撤离现场,造成该路段交通堵塞,民警依法对相关当事人处以200元罚款。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主任记者 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