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乃举
清朝雍正皇帝有三大宠臣,鄂尔泰居首位,雍正对他的器重和信任远远超过李卫和田文镜。
鄂尔泰(1680-1745年),字毅庵,满洲镶蓝旗人。在康熙朝任内务府员外郎,十几年碌碌无为,一直当这个小官。想不到雍正当政后,他受到赏识和重用,不几年便成为朝野上下敬重的名臣。雍正帝在《朱批谕旨》中对鄂尔泰的高度赞扬比比皆是:“卿此心此行不但当代督抚闻之可愧,实可为万代封疆大臣之法程”“鄂尔泰居官奉职,悉秉忠诚,此专心为国而不知其他者”“在廷诸臣,皆与观之,人人心悦诚服,贺朕之福,庆国家得人”……当着其他臣工的面赞扬鄂尔泰更是屡见不鲜,如对云南布政使常德寿说:“鄂尔泰乃满汉内外大臣中第一人也。”对广西巡抚韩良辅说:“但能效法鄂尔泰之忠勤,则一生用之不尽,诸务亦不难办理。”对贵州巡抚张广泗说:“一切居心行事以鄂尔泰为楷模而效法之,将来亦必为国家栋梁之臣也。”
雍正之所以如此信赖和赞扬鄂尔泰,不仅因为鄂尔泰能力超众,更重要的是鄂尔泰时时把国事、民事系于心头,尽忠职守,为雍正朝取得成就做出了重大贡献。纵观鄂尔泰的一生,其最大功绩是倡导并坚持“改土归流”的改革。云南、贵州、广西以及邻近的四川、湖南、湖北等省,自元、明以来,一直实行土司制度,即由少数民族贵族担任世袭的地方官,中央政府通过他们对这些地区实行间接的统治。由于土司制度带有浓厚的割据性,许多土司无视国家法令,随意欺压杀戮百姓,危害地方,对抗中央。雍正时期土司制度的消极作用更为突出,成为套在偏远地区人民头上的枷锁,严重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进步。因此,“改土归流”,废除西南等地的土司制度,改由中央政府委派官员直接进行统治,实行和内地相同的地方行政制度,已成为国家统一稳定不能绕开的课题。
鄂尔泰任云贵总督后,分析了整个形势,连上几个奏折,不仅详细地条陈了土司制度的弊端,还提出了“改土归流”切实可行的方法与策略。更为可贵的是,鄂尔泰不是纸上谈兵,而是狠抓落实。他不辞劳苦,一直往返奔波于云、贵、广西之间,经常深入各地山寨,就近指挥;他时时注重研究各地动态,根据各地的不同情况,坚持剿抚兼施的方针。从雍正四年(1726年)至九年,用了五年时间,共革除土司上百名,新设府、州、县几十个,基本上完成了“改土归流”的艰巨任务。
鄂尔泰抓落实有头有尾,善始善终。在革除土司之后,他不失时机地抓了善后工作,他说善后之事“人又颇以为较易,而不知愈应作难事观”。鄂尔泰在善后工作中主要抓了这样几件事,一是妥善处理了被革除的土司,使他们不能再危害地方;二是慎重选拔了新任职的官员,以求吏治清明,地方安定;三是及时废除了土司的各种旧制陋规,减轻了人民的负担;四是积极开发边区,如招民垦荒,兴修水利,架桥开路,兴办学校等,大力促进边疆地区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任何改革都不是一帆风顺的,而最高决策者的信赖和支持是改革取得成功的关键。鄂尔泰一方面要与朝廷内部的反对派作斗争,另一方面又要对土司及其族属的反叛进行坚决的镇压,没有雍正的支持和激赏,鄂尔泰大刀阔斧的改革难以进行。雍正认为“其改土归流政策,劳在一时,功在万世。”在雍正回复鄂尔泰的诸多朱批谕旨中常可见到“是,当之极,实慰朕怀”“朕心中嘉悦,竟至于感矣,有何可谕,勉之”“若是如此,妙不可言”, 等等。从中不难看出,“改土归流”体现了最高决策者治理和统治边疆地区的愿望和决心。
“改土归流”是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地方行政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也是清代边疆政治上的一件大事。由此而论,作为倡导并组织实施这一改革的鄂尔泰,不愧为一个著名的政治家,也是雍正朝名副其实的 “第一良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