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推出16条保障措施服务各类经营主体
日期:11-03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周贤忠)11月2日,记者从市法院获悉,该院于近日推出16条为各类经营主体创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的服务保障措施,此举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省、全市领导干部会议精神和上级法院相关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服务保障沈阳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打好打赢新时代“辽沈战役”,当好东北振兴、辽宁振兴“跳高队”,推动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
16条措施包括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强化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优化“一站式”诉讼服务、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推进审判质效提质增速、开展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强化涉企纠纷前端治理、强化善意文明执行、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充分发挥破产审判拯救出清功能、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各类经营主体绿色低碳发展、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职能。
据悉,全市法院将倾力打造全国一流的诉讼服务中心,依托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庭审全程在线直播等平台,推行“互联网+”诉讼服务新模式,实行诉讼事务“网上办”“掌上办”,努力实现各类经营主体足不出户即可获取司法信息、办理诉讼事项。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对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案件,1小时内完成当场立案;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不以任何方式拖延立案,切实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深度运用司法区块链技术,通过“区块链+证照通”,进一步完善法院诉讼服务网与市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系统对接机制,让证照“从静到动”,推进各类经营主体参与诉讼“零跑腿”。
全市法院将深入开展“服务暖企”活动,依托“驻工商联法律服务站”,常态化开展“一联三帮”“走进商协会”“百名法官进百企”“企业家进法院”等活动,积极向企业问需、问难、问计、问效,依法及时高效办理涉企营商环境诉求,构建与企业良性互动关系。充分利用司法审判大数据为企业“问诊把脉”,“点对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及时解决企业涉法涉诉司法需求,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堵塞法律风险“漏点”,打通依法维权“堵点”,消除法律意识欠缺“痛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