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 非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是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备受关注的《爱国主义教育法》将于明年1月1日施行,今后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将有法可依,也会更加规范和深入。
法律注重的是理论逻辑和行动逻辑,从思想层面上看,爱国主义精神是一个多层次、多维度的宏大命题,既有历史性思想性的一面,也有现实性和时代性的要求。落实和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必须要准确把握内在的规律性和逻辑性。《爱国主义教育法》中明确提到:要培养全民的爱国精神,切实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民族自豪感。这正是爱国价值观的观念构成基础。国家意识是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形成的国民身份认同,并由此产生的归属感和自豪感;公民意识体现为个人通过对于国家和社会的认同而产生的公民责任感,包括主体意识、权利意识、参与意识等等;民族自豪感是对于本民族历史文化和集体观念高度认同和自信而产生的情感。只有打牢思想观念的地基,才能筑起精神上的万丈高楼,培养全民爱国精神,必须准确认识个人与国家的关系,充分理解爱国主义精神的深刻内涵,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合到爱国主义教育当中,使之更具有实践意义和时代精神。
从行动逻辑上来看,爱国主义教育必须要“扎根土地”,落实到现实层面中,才能团结凝聚大多数人。《爱国主义教育法》中提到:要求各级政府、学校、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有利氛围。爱国价值观的确立,必然是一个长期熏陶、启迪心智的成长过程。从广义上看,我们生活中的爱国主义教育资源极为丰富,红色革命历史、中华传统文化、城市建设成就、民族英雄、劳动模范……这些都是爱国主义教育的活教材、活资源,是尚待发掘的“精神富矿”。要充分释放出其中蕴含的爱国主义精神,充分发挥教育功能,用创新化、生活化的形式来唱响主旋律。立法的宗旨就是要确保教育取得实效,必须坚决杜绝“喊口号”“打官腔”的形式主义作风,只有动员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把爱国主义教育与日常生活相结合,紧紧抓住先进文化方向和大众传播规律,才能让民众发自内心接受爱国精神的洗礼,激发更广泛的爱国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