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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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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沈阳日报

沈阳电动自行车“临时通行标识”可线上办

日期: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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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4版:综合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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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主任记者李欣)10月27日,记者从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获悉,为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沈阳公安交警针对非标车及手续缺失的在用电动自行车,建立容缺机制,实行备案登记,划定过渡期至2024年12月31日,为其免费登记、发放过渡期临时通行标识,取得通行标识的可于过渡期内在沈阳市通行。

  目前,此项业务已开通自主申请平台,车主可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并关注,按照顺序流程填报相关信息,“掌上办理”临时通行标识申领业务,方便又快捷。

  沈阳公安民警在路面开展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中,发现有未办理临时通行标识的非标车及手续缺失的电动自行车,将现场为其办理临时通行标识,每人凭有效身份证件限办理一辆。

  此外,沈阳公安交警再次呼吁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请自觉办理登记上牌和领取“过渡期临时标识”,做到守法文明骑行,自觉佩戴好安全头盔。未办理、悬挂号牌或临时通行标识的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通行。同时,提醒广大市民,为了保障您的出行安全和切身利益,请购买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在沈阳市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申领国标车正式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