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国卿
早年读《诗经》,读唐诗,读《红楼梦》,读纳兰词,读周作人散文,总能遇上一种很诗意的植物“红蓼”。它连缀着乡村与城市,从市井俗话到经史子集,连缀成一道摇曳多姿的自然与人文风景,总是让我期待,让我想象。
我期待的带有书卷气的红蓼以前总以为只在南方,后来才发现,红蓼不独江南所有,华夏大地除了西藏以外,到处都在生长。它就在我们身边,尤其在沈阳浑河和蒲河两岸,时见红蓼,一丛接着一丛,一片连着一片,每每行走浑、蒲岸边,都让我格外属意。其亭亭玉立的临水娇影,扶疏摇曳的粉红花朵,大俗大雅的称呼名号,随遇而安的低调生长,都让我喜欢,让我亲近。
在沈阳,蓼花最多的地方是城北那条自东向西迤逦穿城而过的蒲河。蒲河是一条充满野趣的河流,河中多蒲草与芦苇,岸边多蓼花。立春之后,汲取天地精气的蓼花即泛青芽,萌绿叶,一个劲儿地往上蹿着。未及入夏,就率先吐出串串嫩绿的花骨朵,然后粉红色的小花开始绽放,越开越旺,深深浅浅,呼啦啦地一路从暮春摇曳生姿到晚秋,直到天地飞霜、芦花飘雪的霜降时节,还能开得热热闹闹,花期近大半年。它不择环境,不竞娇媚,无涉冶艳,与国色天香更搭不上边,却本色天然,有如小家碧玉,又似邻家女孩,自呈遗世芳华,为蒲河两岸增添了一道最为动人的风致。每届此时,河中的芦苇,荻花白如飘雪;蒲草拥着赭石色的蒲棒,一支支犹如待点燃的蜡烛。在这样众卉寂寥之时,幽约朦胧如浅绛画般的背景上,依然盛开的是岸边一丛丛或浅粉或深红的红蓼花。它们在青里透红、如竹节形的茎干上,在细长如竹叶般的叶丫间,抽出一串串或小谷穗或罗汉草一样的长穗,以密密麻麻挤在一起的极小花朵,簇成片片的娟秀与灿烂。在尽显自己凌霜而益愈红艳的同时,也更衬托出水中荻花和蒲棒的寂阑与萧疏。
然而,这种从早春到晚秋最常见最惹眼的红蓼花,却不为大多数人所识。注意此花者也多称其俗名“狗尾巴花”,其名虽形象,却多少有负此花的声名。
其实,在中国,红蓼的名气很大。别名除了狗尾巴花、狼尾巴花之外,尚有水红花子、东方蓼、大蓼子、天蓼等,多年生宿根草本植物。以其竹节般的枝干和疏朗葳蕤的柔枝细叶,点点丛丛地聚散在村边溪头、田间埂上和房前屋后。它生长迅速,有的甚至能长到两三米高。我曾在蒲河岸边一民宿院外见到数株红蓼,高及房顶,至少有三四米,茎粗枝繁,叶茂花密,本是多年生草本植物,但看上去却如小树一般,花叶遮窗,清荫匝地,许多游人竞相在其下拍照,戏称“狗尾巴树下”。
“狗尾巴树下”的现代人知道红蓼的不多,但在古代,红蓼绝对是十分时髦的词汇。因此深得历代文人喜欢,既入得诗文,又进得书画。
红蓼作为诗中意象,最早出现在《诗经·郑风·山有扶苏》一诗中,称其为游龙:“山有乔松,隰有游龙。”东汉郑玄《毛诗笺》说它“枝叶之放纳也”,意即红蓼的枝和红色花序在水边随风摇曳,有如红色游龙。所以宋人朱弁《曲洧旧闻》就说“红蓼即《诗》所谓游龙也,俗呼水红。”此后,红蓼成为古诗中最常见的一种意象,可说是俯拾皆是,随意搜求,都会得到盈箧佳句。如唐人杜牧《歙州卢中丞见惠名酝》中的所见:“犹念悲秋更分赐,夹溪红蓼映风蒲。”是罗业《雁》诗中的所思:“暮天新雁起汀洲,红蓼花开水国愁。”是宋人陆游《蓼花》中的特写:“老作渔翁犹喜事,数枝红蓼醉清秋。”是张孝祥《浣溪沙》里的一瞥:“红蓼一湾纹缬乱,白鱼双尾玉刀明。”更是清人纳兰性德《梦江南》中的所忆:“江南好,怀古意谁传。燕子矶头红蓼月,乌衣巷口绿扬烟。风景忆当年。”平常的红蓼花,在这些诗人的笔下总是摇动着最惹人情思的风景。
红蓼花在古典小说中也经常出现,如明代吴承恩《西游记》第九回写长安城外泾河岸边渔翁张稍和樵夫李定酒后对诗,其中《西江月》里就吟道:“红蓼花繁映月,黄芦叶乱摇风。”借红蓼描绘出了一幅清幽辽阔和极富动感的优美画面。再如《红楼梦》第十七回,写元妃省亲游大观园,“已而入一石港,港上一面匾灯,明现着‘蓼汀花溆’四字。”第七十九回,迎春远嫁后宝玉十分惆怅,天天到迎春住过的紫菱洲一带徘徊,只见“轩窗寂寞,屏帐翛然”“那岸上的蓼花苇叶,也都觉摇摇落落”,情不自禁吟出《紫菱洲歌》,其中有句:“蓼花菱叶不胜愁,重露繁霜压纤梗。”在这里,蓼花与菱叶一样,寄寓了一种凄清落寞之情。
蓼花入画,早在宋代就有赵佶的《红蓼白鹅图》和徐崇矩的《红蓼水禽图》,之后画蓼花者代不乏人。2000年,我第一次去台湾,于台北故宫博物院曾有幸见到赵佶的《红蓼白鹅图》轴。画面上一只肥硕的白鹅静卧岸边红蓼花下,引颈回眸间又安闲地梳理着自己的羽毛。红蓼枝叶瘦削,翻折得势;花穗披离细长,略微下垂,一派微风拂过的初秋景象。轻柔温婉色彩中的白鹅与圆转劲健笔调下的蓼花,形成和谐浑融的审美画面。这样的情景,让我似曾相识,多像故乡辽西山村中里的常见小景,又如沈阳浑河、蒲河的蓼花水岸。世间常景进入皇帝的丹青笔下,自然就成为绝世孤品。而我们身边的蓼花,因为普通,因为常见却忽略了它,稍有注意,也只觉其不过就是狗尾巴花一丛。平常者之局限,于此可见。所以我总说:别拿狗尾巴不当花。
类似之事,还如我们今天读苏轼那首很有名的《浣溪沙》:“细雨斜风作晓寒,淡烟疏柳媚晴滩,入淮清洛渐漫漫。雪沫乳花浮午盏,蓼茸蒿笋试春盘,人间有味是清欢。”大多数人最注意和喜欢的是词中最后一句,但往往忽略了铺垫“清欢”的春盘春蔬,即使注意了,也多是“蒿笋”而非“蓼茸”,即红蓼的嫩芽。
红蓼嫩芽作为野蔬是可以如蒲公英、荠荠菜一样食用的。记得1960年大饥荒时,我才几岁,家中缺粮,奶奶每天外出挖野菜,其中就有春天的蓼茸,当地人称作“狗尾巴芽”。开水焯后蘸酱吃,略有辛味,还有清香。后来年景好了,家里每有鱼吃时,还会在鱼肚子里塞上几片红蓼叶,蒸出的鱼没有腥味,又很鲜美。所以我能体会到苏轼的“清欢”,因为知道他春盘里“蓼茸”的滋味。
读宋诗会发现,在宋代不只苏轼,许多诗人的春盘中都有红蓼,如司马光有“玉盘翠苣映红蓼”,赵湘有“紫兰红蓼簇香盘”,韩维有“紫兰红蓼簇春盘”,姚潼翔有“春盘次第蓼芽香”,足见红蓼是宋人春天里最喜食和最时尚的一种野蔬。
其实,红蓼可食,远在秦汉之前就有记载,《礼记》说春秋时期人们烹制鸡豚鱼鳖都要“实蓼”,即是将蓼叶填塞于肉中,还特别指出:“脍,春用葱、秋用芥;豚,春用韭、秋用蓼。”到了明代,李时珍《本草纲目》则明确说:“古人种蓼为蔬,收子入药。”有辛苦之味可为佐料的蓼叶又是一种虫子的美食,每天吃着蓼叶,也吃着他附丽于文学史上的千古之名,古人谓之“食蓼虫”,遂成为中国文化史上一个著名典故,常在诗文中见到。又有成语“蓼虫忘辛”,比喻人各有秉性,为了所好而不辞辛苦。文学中人、读书人某种程度上讲似乎就是一只“食蓼虫”,苦而快乐着。
写作此文之时,恰逢沈阳清明时节。于是我寻了一个阳光和煦的午后,再一次行走蒲河水岸,采摘了一大包红蓼芽。归来沸水焯过,加入盐和鸡精,点少许香油。儿时之味,油然而回,虽略带苦辛,但野蔬之清香不输时尚的刺嫩芽或是荠荠菜。春盘蓼茸,颇得清欢,遂成浮生自得之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