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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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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沈阳日报

聚焦“一老一幼” 让幼有善育老有颐养

日期: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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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5版:综合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张一弛)支持百所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供养能力提升改造,补助1.5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持续提高全省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7月6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增进民生福祉 倾力为民办实事”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发布,辽宁将加强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和残疾人关爱服务,聚焦“一老一幼”,让幼有善育、老有颐养。

  当天,在发布会上,省民政厅、省残联介绍了相关情况——

  今年7月1日起,辽宁省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和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基本生活补助标准。其中,城市低保平均标准由727元/月提高到753元/月;农村低保平均标准由6754元/年提高到7211元/年,最高为沈阳市,标准达到9516元/年。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平均标准提标后达到1280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平均标准达到837元/月。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幅度为7.5%,一至四档补助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706元、661元、612元、565元。

  据介绍,截至2022年底,全省社区老年活动室、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室、社区老年食堂等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发展到1.2万个,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100%和63.9%,总床位达到4.91万张。

  辽宁今年持续提高全省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福利机构内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2178元提高到2300元,散居儿童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1806元提高到1978元。7月1日起,全省各地对在册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新标准重新核算养育金,并按规定发放到位。

  据介绍,省级财政今年安排3000万元,支持100所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供养能力提升改造、失能照护型机构建设、房屋维修改造及装修等,预计到2023年12月底前,改造任务全部完成。同时,还安排补助资金3000万元,补助1.5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改造工作从2023年6月起到2024年6月底结束。

  通过走访企业“拓岗”,创新方式“增岗”,拓宽渠道“送岗”,培训赋能“适岗”,政策扶持“稳岗”,辽宁省千方百计促进残疾人就业。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启动,使审核流程更加规范、办理过程更加快捷,有效链接社会资源,为残疾人和企业之间搭建信息互通平台,实现企业用工与残疾人就业共赢共享。

  高标准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程。省残联今年计划为7000名14岁以下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目前,已救助5675名残疾儿童。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辽宁省将补助范围由国家规定的0-6岁扩大到0-7岁,对罹患脑瘫、听力障碍、唇腭裂等严重影响身心健康疾病的儿童,救助年龄扩大到14岁;康复救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2万元提高到1.8万元-2.4万元,人工耳蜗补助标准达到每人10万元。同时,对0-7岁接受康复救助的困难家庭残疾儿童提供每年2万元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