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公安交警开展打击飙车炸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日期:07-05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主任记者李欣)“飙车”“炸街”不仅扰乱居民日常生活,还威胁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易引发各类重大交通事故。
6月30日,沈阳公安交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飙车炸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重点围绕两轮摩托车(包含电动摩托车)、超标改装电动车、改装机动车以及群众举报的“飙车”“炸街”车辆等交通违法行为。当日,行动共计查处交通类违法75件。其中,摩托车闯禁行40件,机动车非法改装25件,改装消音器2件,无证2件,取得了良好的整治成效。
案例一:6月30日21时55分,沈阳公安交警沈北大队在沈北新区七星大街四环路开展打击飙车炸街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中,查获关某驾驶辽A8U×××小型轿车,实施改装消音器、擅自改变机动车外观的违法行为,现场执勤民警对其处以罚款200元,责令期限内将外观恢复原状。
案例二:6月30日21时47分,沈阳公安交警浑南大队在浑南区智慧二街全运路开展打击飙车炸街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中,查获杨某某驾驶辽AT2×××小型越野车,擅自改变机动车外观违法行为,现场执勤民警对其处以罚款200元,责令期限内将外观恢复原状。
案例三:6月30日21时11分,沈阳公安交警于洪大队在于洪区赤山路63号开展打击飙车炸街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中,查获郭某驾驶辽A5M×××小型轿车,实施拆除消声器、加装排气管,擅自改装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现场执勤民警对其处以罚款200元,责令期限内将外观恢复原状。
案例四:6月30日20时37分,沈阳公安交警苏家屯大队在桂花街开展打击飙车炸街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中,查获佟某驾驶辽AJ5×××小型轿车,实施拆除消声器、加装排气管,擅自改装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现场执勤民警对其处以罚款200元,责令期限内将外观恢复原状。
沈阳公安交警提示,马路不是竞技场,行车安全不是儿戏,要正确认识非法改装车辆的危害性,坚决抵制、主动纠正非法改装车辆的行为,安全规范行车,拒绝非法改装,不飙车,莫拿“任性”当“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