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 非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文明是国家发展的价值导向,也是个人所向往的生活状态,每一位国民既是文明的享有者,同时也作为文明推动者发挥能动性作用。“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这是古人对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辩证关系的一种认识,文明观念固然离不开物质基础,但我们也要看到,先进富足的物质条件与积极和谐的精神状态,二者往往是相辅相成,互促互进,共同推动文明的进步。文明的定义如此宽泛,因此必须充分理解文明的内涵,才能完成为对核心价值观认识上的飞跃,从而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养。
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对文明的定义和理解也不一样。在社会主义建设之初,“文明”往往意味着城市化、工业化的生活方式,“楼上楼下、电灯电话”,这种有别于乡村传统生活的城市现代化水平,就是当时的文明观念。而如今在新时代乡村振兴的背景下,广大乡村也迈入现代化新图景:宽阔的公路,崭新的路灯、洁净的公厕……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就必须认识到乡村的生态和谐和礼仪风俗同样也是一种文明形态,可以与城市现代文明形成互补和共生,极大丰富了文明价值观的内涵。
恩格斯说过:“文明是实践的事情”,应该是历史的、发展的动态过程。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明观,应当是建立在共同富裕基础上的整体性文明,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高度统一。要以适应时代发展、推动社会进步、增加人民福祉为根本标准,实现五个文明建设的宏伟目标。这就需要在振兴发展中不断认识和实践,以积极培育和践行文明价值观来提升国家的软实力和国民的硬素质,形成全社会强大的精神动力,让文明与时俱进绽放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