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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1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沈阳日报

捕杀豹猫食用 被判赔偿道歉

日期: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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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7版:综合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周贤忠)5月22日,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到来之际,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意识,更好地发挥司法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功能,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就一起涉野生动物保护的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组织召开公开审理示范庭。

  辽阳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2021年9月中下旬,被告李某芝在辽阳市辽阳县某村自家猪圈饲养兔子,因兔子被“山猫子”叼走,遂想制作一个铁丝套陷阱捕获该“山猫子”。李某春得知情况后,请郝某东帮忙制作猎捕陷阱。随后李某、李某芝、郝某东三人,使用铁丝做套,制作成简易陷阱并成功猎捕“山猫子”,造成“山猫子”死亡。后李某芝将“山猫子”扒皮,由李某春将肉煮熟,由李某、李某芝、李某春食用。后经调查,涉案的“山猫子”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豹猫,被列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2021版)二级。经核算,涉案豹猫的价值为人民币7500元。

  辽阳市人民检察院按照辽宁省环境资源审判集中管辖相关规定,报请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本案民事公益诉讼。

  庭审中,合议庭充分听取了诉辩双方意见后,对检察机关提起的事实及诉讼请求予以确认。考虑到被告现实生活条件、诚恳悔过的态度以及积极整改的承诺等综合因素,在合议庭组织下,各方签订了调解协议,被告即时履行了交纳足额公益损失赔偿款,当庭公开赔礼道歉,4被告均同意在2023年9月30日前,在辽阳市辽阳县参加一次关于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公益活动,由沈阳市人民检察院监督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