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乃举
王翱(1384-1467年),字九皋,河北盐山(今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明永乐十三年(1415年)进士。王翱历事五朝,经历丰富,监督过辽东军务,任过右都、左都御史,掌管过都察院事务,当过两广总督,特别是在吏部尚书任上一干就是十五年,留下了选人用人出以公心、廉政无私的佳话。中学语文课本里的《记王忠肃公翱二三事》,说的就是王翱不徇私情的故事。
明景泰四年(1453年),王翱被任命为吏部尚书。那时的吏部尚书,“掌天下官吏选授、封勋、考课之政令,以甄别人才,赞天子治”,责任尤重。王翱身居要职,深知选拔任用官吏的重要性:“一事得人则一事理;一邑得人,则一邑安。”因此他对选拔官吏极为重视,许多具体考核审查工作都亲自干,即便临时有事委托别人代做,他最后也要过目审查斟酌,“唯恐有不当也”。
明代的官场,包苴( jū,借指贿赂或馈赠)行贿风很盛。尤其是掌管官员任免陟黜(进用与贬黜)的吏部,更是钻营的重点对象。但王翱“以用贤报国为己任”,决不以权力谋私。对那些权豪势要的请托,他都“毅然拒之,辞色俱厉。”为了防止别人登门请托行贿,他公余宿于官署,很少回家。因此在他任职期间,“门无私谒,权势请托不敢行”。尽管他大权在握,但他对个人的“恩怨”毫不介意。他的属下吏部主事曹恂已升调江西参政,因病逗留在京。英宗误认为曹恂对工作调动不满,下令要他以主事身份回原籍。曹恂迁怒于王翱,乘其入朝之时,“捽翱胸、掴其面,大声诟骂”。这对官居二品的尚书来说,侮辱至极。英宗知道后,立即将曹恂下诏狱。可王翱此刻站出来为曹恂说情,报告说曹恂生病确是事实,使曹恂免去了诏狱之苦,时人都十分敬服王翱的宽宏大度。
最能体现王翱清廉从政、不徇私情的,是他严格管束自己的子女亲属。他的一个孙子借祖荫而入太学。有年秋试,这位才华平庸的孙子也想一试考场,于是他拿着弄到的考卷禀告爷爷。王翱拿着试卷皱起眉头,如果孙子确有才华,当然不能阻止他一试身手,然而他对孙子的情况了如指掌,要他前去博取功名,只能是“强所不能,以冀非分”。同时,王翱对科场的弊端十分清楚:“贿买钻营、怀挟请代、割卷传递、顶名冒籍、弊端百出,不可穷究,而关节为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让孙子参考,很可能“误中选”,即便自己不去打通关节,主考官看考生有吏部尚书的背景,也会让他金榜题名。而让一个平庸之辈“中选”,势必要埋没一个真正有才能的“寒士”。想到这,王翺当即把试卷给烧了。
王翱有一女,嫁与贾杰为妻。贾杰在京郊做官,王翱夫人疼爱女儿,多次去京郊接女儿回家省亲。每当妻子临别时,贾杰总是对妻子说:岳父大人是吏部尚书,掌管官员升调大权,将我由京郊调往京师任职易如反掌,何必来回走动这么麻烦!事实上也是如此,在封建社会,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情况极为普遍。别的且不说,单说与王翱同时代的石亨就是这样。英宗被瓦剌放回后,石亨因发动“夺门之变”备受英宗信宠,“进爵忠国公”。石亨利用手中的权力,对自己的子弟亲朋滥加封官,史载:“其弟侄家人冒功锦衣者五十余人,部曲亲故窜名‘夺门’籍得官者四千余人”。这样看来,掌握官员调动的吏部尚书将自己的女婿调动一下,确是小事一桩。能办而不办,难怪女婿女儿再三埋怨了。女儿将此意说与母亲,母亲也觉得调进京师工作的要求并不过分。于是,王老太太备了佳肴美酒,乘王翱开怀畅饮之际,婉转请求他将女婿调到京城。谁知王翱一听,勃然大怒,拿起案上物,击伤夫人面,贾杰“卒不得调”。
在污浊的封建官场上,王翱身居高官几十年,廉而无私,正直刚方,清白俭约,循守礼法,不徇私情,这确是难能可贵的。当朝的首辅李贤说:“皋陶言九徳,王公有其五,乱而敬,扰而毅,简而廉,刚而塞,强而义”,这是对王翱最公允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