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王玲、唐义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登记及返还清退款的公告
日期:05-03
按照《王玲、唐义成非法吸收存款案善后处置工作方案》工作安排,兹于近日开展登记工作。请集资参与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登记,请各位集资参与人在公告期间内相互通知、相互转告,逾期未登记的,视为放弃。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登记时间
核实登记期限自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31日止,每周一至周五9∶30-11∶30。
二、登记地点
苏家屯区雪松路54号(区国资局)收发室
联系电话:13252890248
三、需携带材料
(一)集资参与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后上交复印件。
(二)提供集资借条、借据、借款协议等材料的原件,核对后上交原件。
(三)集资参与人需提供返款的盛京银行储蓄卡及银行卡复印件。银行卡开户信息需与参与人信息一致,核对后上交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一)集资参与人应注意电话诈骗,登记机构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集资参与人提供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
(二)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信息审核登记工作,损害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沈阳市苏家屯区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