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海英 孟越
沈阳市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要“加快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建设,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建设沈阳现代化都市圈,是“十四五”时期沈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是沈阳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重要内容。作为沈阳现代化都市圈的中心城市,我市应积极抢抓历史机遇,立足本地实际,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加快推动沈阳现代化都市圈一体化建设。
增强中心城市综合实力,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聚焦核心发展,增强中心城市竞争的软实力。一是打造战略高地。围绕提升核心功能、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和优化空间资源结构,搭建高能级枢纽平台。进一步提高市场开放度、服务便利性和法治化水平。二是营造创业生态。强化人才政策创新,加快打造核心产业优势,集聚创新创业要素。持续构筑对外交流平台,讲好沈阳精彩故事,提升品牌运营能力。三是打造幸福社区。推动社区服务共享化、管理规范化和发展现代化。
加快融合发展,增强城区协同共进的辐射力。一是推动区域融合发展。加快基础设施一体化步伐,着力提升通道、物流、平台等基础能力,促进中心城市与周边城市协同发展,增强对周边区域的集聚辐射力。二是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统筹抓好乡村振兴和城市提升,加大以城带乡、城乡共建力度,促进城乡各美其美、美美与共。三是推动产城景融合发展。把历史文化保护纳入城市规划,统筹产业园区、城市街区、景区景点建设,做到以产兴城、产城一体、城景互动。
做大产业优势,提升城市服务功能的承载力。一是提升产业竞争力。因地制宜选择发展主导产业,更加注重研发创新、补链成群,更加注重产业链招商、专业招商,加快发展消费品加工等产业,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集群。二是提升城市承载力。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完善功能配套,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人口有序流动、适度集聚。三是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加快发展教育、文化、卫生、养老等社会事业,推动政务服务联通、公共资源共享、社会治理共建,加快形成区域性公共服务中心。
缩小城乡发展差异,推动都市圈一体化同步发展
加强主城功能外扩,做大“圈翼”发展规模。随着交通网络日益完善和城市产业转型升级,都市圈城镇空间格局逐渐向网络化、多中心、组团式发展,圈层逐渐外拓,外围节点性城市逐渐增加,城镇体系不断完善。作为都市圈中心城市,沈阳应加强中心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将非中心城市功能疏解到都市圈其他“圈翼”城市,为周边中小城市提供更多要素外溢和发展机会。由此,可以提高沈阳的服务范围和市场规模,创造“圈翼”集聚发展要素、提振发展活力的机遇,参与分享规模集聚和分工的新红利,切实推动都市圈价值链整体攀升。
加快县域经济建设,夯实“圈翼”发展基础。打造一批专业化特色化的“卫星城”,为沈阳中心城市建设提供强大的产业配套支撑和市场消费空间,加快提升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在全国城市体系中的地位。一是通过产业梯度转移,引导优质公共服务向新城、特大镇、中小城镇等重点开发区域合理布局,推动都市圈经济区域均衡发展。二是构建功能完整、空间融合的一体化城乡体系,围绕新城、特大镇、中小城镇,构建三级城乡统筹协调机制。三是支持县域开展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县域创新驱动发展,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缩小“圈翼”区域差距。通过完善转移支付分配制度,以及有效发挥保障和激励作用,可以兼顾公平与效率,调动区、县(市)积极性,促进“圈翼”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区域差距。一是优化均衡性转移支付,增强区、县(市)公共服务能力。深化“圈翼”对口帮扶,统筹考虑各区、县(市)标准收支,鼓励先富帮扶后富,调节区域间财力差距,均衡区、县(市)财政保障能力。二是完善激励性转移支付,增强区、县(市)“造血”能力。充分发挥财政资源配置作用,激发区、县(市)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园区特色产业发展。三是健全生态补偿性转移支付,保障区县基本财力。
促进人口有序流动,提升都市圈一体化发展水平
加强一体化认证,使外来人口能“进得来”。一是放开放宽城市落户限制,率先实现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积互认,加快消除城乡区域间户籍壁垒,统筹推进外来人口市民化。二是加强都市圈城镇体系建设,增强都市圈外围节点城市吸引力,实现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积互认。三是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为起始和指引,配合社会保障、住房保障、教育、医疗等政策的同步或逐步的阶段性改革和完善,逐步消除限制人口自由流动的障碍。
提升社会融入度,使外来人口能“留得住”。一是统筹推进本地人口和外来人口市民化,提升区域的城镇化水平和外来人口的社会融入度。二是探索构建外来人口服务管理体系,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必要的政策咨询、法律援助、就业服务等,保障其基本权益。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包容度,在全社会营造关爱、尊重外来人口的和谐氛围,让外来人员参与到社区治理,努力形成共建共享、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共建一体化平台,使人才管理能“接得住”。一是扩大人口流动的自由选择,使城市与人口之间拥有更大程度的双向选择权,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二是建立人力资源分享和补偿机制,统一人力资源标识,加强引进人才城际间互认,实现人力资源共享。三是加强建设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发挥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配合互联网政务+,在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标准等方面逐步实现一体化。
完善联席协商机制,推进都市圈要素市场一体化
立足都市圈一盘棋。一是设立沈阳现代化都市圈一体化协同发展投资基金,采取市场化、公司化运作模式,重点向都市圈内重大产业合作或产业园建设项目、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工程、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环境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等领域进行投资,鼓励社会资本共同参与投资基金的运营管理。二是探索运用“飞地经济”模式,对都市圈内欠发达地区进行产业转移或合作建设产业园区,由双方政府协商税收利益分成事宜。三是探索都市圈生态环境的补偿与转移支付机制。以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内辽河、浑河、太子河等重点水系流域为试点,完善跨流域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
建立健全协同机制。一是健全常态化协商机制。切实发挥好决策层、协调层、执行层三级运作机制作用,定期召开都市圈市长联席会议,形成高层常态化沟通机制,定期沟通和交流。重点聚焦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搭建区域分工协作体系,推动联合编制有关规划。二是建立政策协同机制。建立重点领域制度规则和重大政策沟通协调机制,提高政策制定统一性、规则一致性和执行协同性。协同建立都市圈标准化联合组织,负责一体化标准的立项、发布、实施、评价和监督。三是建立成本共担利益共享机制。探索建立联合招商、共同开发、利税共享的产业合作发展机制,建立都市圈税收分享机制和征管协调机制,加强税收优惠政策协调。
建设一体化要素市场。一是实行市场准入标准一体化。建立都市圈市场服务平台,打造诚信都市圈,建立都市圈市场监管协调机制和行业行政许可互认机制,强化执法合作与联动协查。二是建立一体化技术市场。构建多层次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完善企业需求联合发布机制和财政支持科技成果共享机制。三是健全一体化资本市场。稳步推进信贷管理一体化,推进资本市场和产权市场合作,建立都市圈共推企业上市的工作联动机制。
(作者何海英系沈阳理工大学教授,沈阳市委、市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特约青年研究员、辽宁省省级重点新型智库首席专家;孟越系沈阳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