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连璧
《古文观止》收录的文章,多是尽善尽美的至文,其中就有汉代路温舒的《尚德缓刑书》。原文见于《汉书·路温舒传》。路温舒时任掌决狱、治狱的廷尉史,恰逢汉宣帝刘询初即位,便写了此篇奏章,从反面指出秦朝的过失,痛陈汉朝酷吏治狱的恶果,劝诫汉宣帝减省法制、放宽刑罚、崇尚德政。
路温舒在奏章中层层剥皮,步步深入,把酷吏违法治狱的表现、原因、危害以及纠正之法,都写得十分透彻。如“《书》曰:‘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今治狱吏则不然,上下相驱,以刻为明,深者获公名,平者多后患。故治狱之吏,皆欲人死,非憎人也,自安之道在人之死。”《书经》上说,与其杀死无罪的人,宁可犯不按旧法成规办案的错误。而现在判案官吏却不是这样,他们上下相互驱使,以苛刻当严明,严厉判案就会有公道的好名声,公正判案反而会多有祸患。所以那些判案官吏,就都想着把人犯置于死地,这并不是说他们有多么的恨人犯,而是他们求得自保的稳妥办法。
人们的常情是安适之时就会十分快乐,痛苦之时就会想到要死掉,在荆杖鞭打的酷刑之下,从人犯身上什么口供不能得到呢?罪犯往往忍受不了痛苦,就用假话供认,办案官吏得到所要的口供,就对应上某一罪名,列举出罪犯招认的罪行,将如此“完整、清楚”的案子报给上级最终判罪,即使是掌刑狱之事的神明臬皋陶在世,听了人犯的供述与罪状,也会认为必须处死的。
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审案的官吏陷人于罪、罗织罪名、玩弄法律的缘故。办案官吏专门苛刻严峻地对待犯人,残害人没有止境,不顾民众的痛苦和国家会遭到祸患,这就是社会中的大害。
欲纠正酷吏酷法,就要扫除造成秦朝灭亡的错误,奉行周文王、周武王之德,减省法制,宽缓刑罚,天下就会出现太平之气象,和平安乐就会与天地一样无穷无尽,人民就幸福了。
汉宣帝对路温舒的奏言,给予了相当积极的回应。《汉书·刑法志》载,汉宣帝非常伤心,于是下诏称:近来官吏们舞文弄法的现象越来越严重,这都是朕的错误。狱案处理不当,使有罪者愈发作恶,使无辜者遭受严惩,父子兄弟悲伤愤恨,朕对此甚为难过。如今派廷尉史(廷尉下属官吏)参与各郡的司法事务,但职权小俸禄少,应再置廷尉平四名,俸禄为六百石。务必使审判公平,以符合朕的心意。每年秋天,当对一年中的案狱做最后决定时,汉宣帝经常到宣室殿,实行斋戒亲自裁决,对各类案狱的判决号称公平。
然而,写出如此堪称法治史上一篇大作的路温舒,早年却是在蒲草上写字抄书成才的。本传载,路温舒的父亲是乡里的小吏,小时候,路温舒的父亲让他牧羊,他把湖泽中的蒲草取来,做成简牍的形状,用绳子编起来,在上面写字抄书。后来当上了狱中的小吏,开始学习律令,不久提为狱史,县里面有疑惑的事都来问他。太守来到县里,看到后感到很惊异,便让他代理曹史。他又钻研《春秋》,弄懂了其中的大义。元凤中年(前83年),廷尉李光审理奉天子诏令而被押的犯人,请路温舒代理奏曹掾,兼行廷尉史之职。正是在任廷尉史时,路温舒对愈演愈烈的刑讯逼供、冤假错案感受深刻,才写出了上述著名的奏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