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沈阳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日期: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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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版: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 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 特刊 上一篇 下一篇
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市政府提出的《关于沈阳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以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提出的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2年,市政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牢牢锚定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总目标,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开展“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科学有效抗击疫情,稳住了经济发展大盘,守住了安全发展线,保障了民生,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同时,也要看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还面临着困难和压力,主要是经济恢复的基础尚需稳固,产业转型升级步伐还不快,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民生领域还有不少短板,金融、房地产等领域风险隐患不容忽视。这些问题都需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政府提出的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把握我市重点工作,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举措符合实际、切实可行。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批准市政府提出的《关于沈阳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为做好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一是着力稳定经济增长。进一步强化产业链,稳定供应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重大项目签约落地和开复工建设。大力提振消费,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持续推动乡村振兴。二是聚焦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沈阳现代化都市圈,扎实推进“一枢纽、四中心”建设,促进区域协同发展。三是引育壮大发展新动能,助力产业结构调整。坚持创新生态、创新平台、创新人才“三位一体”推进,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强化数字赋能增效,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四是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加快国资国企改革,促进民营经济规范健康发展。五是着力保障改善民生。坚持就业优先、稳定物价,落实新阶段疫情防控举措,打造好“五大民生工程”,强化基本公共服务,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六是防范化解金融、房地产等重点领域风险,完善公共安全体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