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2022年是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履职开局之年,常委会坚持急用先行、突出地方特色、着力解决问题,深入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为沈阳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为全省作出“五个示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全年共制定地方性法规3件,修改、废止3件,完成一审3件,集中清理法规4件,对12件市政府和区县(市)人大常委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
随着《沈阳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沈阳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立法计划》得到市委的批准,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全面开启。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障。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立法工作全过程。
市人大常委会严格执行立法规划计划、重大立法事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依法按程序履行职权、推进工作,坚决将市委决策部署转化为立法工作实践,做到市委中心工作到哪里,人大立法工作就跟进到哪里。“2022年,按照省委、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部署安排,我们牵头召开了沈阳现代化都市圈‘7市1区’座谈会, (下转5版) (上接1版,以良法为沈阳振兴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共同起草了《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开展协同立法的协议》,待正式签署后实施。”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赵斌说,“这为开展区域协同立法奠定了良好基础。”
聚焦重点领域新兴领域 因时应需开展“小切口”立法
社区治理事关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贯彻落实,事关居民切身利益,事关基层和谐稳定。立足推动城市社区建设,夯实基层治理根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沈阳市城市社区建设促进条例》。“条例将深入践行‘两邻’理念作为核心内容写入法规,形成具有沈阳辨识度的创新立法成果,以法治力量助推我市打造全国基层治理标杆城市。”赵斌说。
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按照“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的立法思路,聚焦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和全市中心工作,围绕加强城市建设管理、增进改善民生福祉等方面开展立法工作,以高质量立法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如,为适应城市现代化可持续发展需要,制定《沈阳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条例》,推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更加充分高效规范,构建城市立体发展格局;着眼于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制定《沈阳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规范院前医疗急救行为,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水平,保障公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因时应需开展“小快灵”立法。比如,为坚决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整改意见,加快社会信用条例立法进程,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及时调整立法工作安排,着手制定《沈阳市社会信用条例》,进一步规范社会信用行为,创新社会治理机制,提高社会信用水平。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多措并举完善立法制度机制
2022年7月,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到沈北新区正良街道晨兴社区全过程人民民主研习实践基地进行立法调研,实地了解社区建设情况,并召开立法座谈会,听取市人大代表、企业代表和居民代表围绕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担负职能界定、建设智慧社区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于地方立法工作中,努力把人民群众的利益融入到每一部法规中、体现在每一个条款上。”赵斌说。
为了拓宽立法征求意见渠道,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延续以往聘任立法顾问、立法顾问单位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基础上,首次设立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研习实践基地。2022年5月19日,沈阳市全过程人民民主研习实践基地在和平区南湖街道文安路社区和辽宁大学法学院成立,同日,20名立法顾问、5个立法顾问单位接受聘书,成为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立法智囊。此外,市人大常委会还确定了沈河区朱剪炉街道办事处、浑南区五三街道嘉华社区等17个基层单位作为基层立法联系点,实现了全市所有区县(市)基层立法联系点全覆盖。
为使地方性法规能够更加接地气、惠民生、聚民意,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开门立法。比如,在制定《沈阳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时,实地调研元江街三环立交桥工程、快速路主线工程等市政工程建设情况,征求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又如,在《沈阳市绿化条例(修订草案)》一审过程中,多次召开立法论证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对“城市保护和管理”“城市古树名木特别保护”等规定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维护宪法权威 依法履职尽责
2022年2月28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依法任命了36名新一届政府组成人员、10名市法院审判职务人员和9名市检察院检察职务人员。此次新任命的干部除了领取任命书并进行宪法宣誓外,每人都领取到了一本沉甸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新任命干部尊崇宪法、遵守宪法、依法履职的重要举措。
市人大常委会把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摆在突出位置,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向依法任命人员赠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向新任命干部赠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不仅仅是一个庄严的仪式,也是彰显宪法权威的重要方式,有助于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观念,促进国家工作人员自觉学习宪法,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尊崇者、坚定捍卫者,自觉运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司法行为,着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量,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唐心萌 通讯员 刘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