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将于1月8日召开
日期:01-06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唐心萌)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将于1月8日上午开幕,1月10日上午闭幕,1月7日下午召开中共党员代表会议和预备会议。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沈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沈阳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沈阳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沈阳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沈阳市2023年市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通过《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选举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选举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下转5版) (上接1版,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将于1月8日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大会筹备工作,制定筹备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优化工作流程、细化保障服务,精益求精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并定期召开调度会,协调解决筹备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拟提交大会审议的有《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沈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以及《沈阳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沈阳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这些报告在起草完成后,广泛征求了市人大代表和各方面建议,在此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同时,拟提请大会审议的《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已经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大会其他文件起草工作已经按计划完成,将如期向大会报告。
为使市人大代表全面了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引导市人大代表深入基层,了解民情,集中民意,反映民愿。目前,已通过议案建议办理信息化平台征集议案10件、建议603件。
为做好《沈阳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和《沈阳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初审工作,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了计划草案和预算草案审查工作会议,听取相关部门关于计划工作、预算工作的汇报,组织专家对两个草案进行初步审查,将初步审查意见予以反馈,并听取反馈处理情况的报告。
本次人代会是在党的二十大胜利闭幕后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省委、市委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动员和激励全市人民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切实把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付诸行动、见之于成效。本次人代会是一次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大会,将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人民民主原则落实到大会全过程,积极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本次人代会还是一次开创新时代沈阳人大工作新局面的大会,将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不断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奋力推动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大会将对开幕式进行现场直播,让全市人民能够第一时间观看大会盛况,了解大会信息。